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給彰化地院按讚

◎ 田豐文

同開科技等公司,未確實將無機污泥等事業廢棄物固化處理,任由清運業者傾倒在台中大安溪及彰化、雲林等縣農牧地,高達十四萬公噸,造成環境浩劫。彰化地院依廢棄物清理法重判負責掩埋的公司負責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同開科技環保部經理八年二月,其餘二十一人分別判八年二月至一年六月以及罰金、追繳犯罪所得。

隨意傾倒廢棄物,汙染河川及農林牧土地,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當然要嚴懲重罰。但過去案例,公司負責人或行為人遭重判的似乎不多,以致傾倒廢棄物或排放汙水的類似案件層出不窮,環保機關抓不抓,檢警偵辦及法院判決也是雷聲大、雨點小,賠上司法公信力。彰化地院一網打盡,重判主事的負責人及公司權責主管,一定有殺雞儆猴的效果,值得按讚。

被告等人勢必提起上訴,如果犯罪事證明確,台中高分院及最高法院應該速審速結,並力挺彰化地院判決,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寬恕或減輕其刑,一方面也可以洗刷「一審重重判、二審減一半、三審再看看」的譏諷,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