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論英華雙語政策

◎ 李勤岸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未被英語國家殖民,卻自己要變成一個以英語為通行語的。

被英語殖民的國家,在脫離殖民,獨立之後,都想方設法「去英語」,如印度在獨立後,隨即在憲法中訂定10年後廢除英語。甘地提出的警語是:「如果不去英語,即使英國人離開了,印度也是沒有殖民者的殖民!」

愛爾蘭在1949年獨立後,隨即將愛爾蘭語訂為第一語,英語降為第二語。大學入學考試先決條件是通過愛爾蘭語考試。

菲律賓獨立後,隨即將英語降為教學語言,將菲律賓語訂為官方語言。

新加坡獨立後,隨即訂馬來語為國語,英語、華語、塔米爾語與英語共為官方語言。

只有中南美洲與非洲大部份國家,獨立後仍使用英語為共通語。但是也有如坦尚尼亞一獨立隨即廢除英語,改以Swahili為共通語的。

台灣已經訂定國家語言發展法,明訂台灣的國家語言。英語並非台灣的國家語言,在台灣實施英語華語為雙語國家,明顯違反國家語言政策。

實施所謂「2030雙語國家」並未符合民主程序正義,直接由上強制實施的語言政策是專制行為,不符合台灣的民主程序。

台灣的英語教育一定要強化,提昇台灣人的英語能力,這是英語做為外國語教育需要改善加強的,但是想出使台灣變成一個英語國家,未免過分天真浪漫。台灣需要的是加強英語與母語多語的語言政策。(作者為中正大學台灣文學與創意應用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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