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跟騷法? 警力夠嗎?

◎ 葉美霞

從去年長榮大學外籍生遭擄殺害,到今年四月屏東通訊女店員遇害,都因嫌犯有跟蹤行為;在歷經多年倡議的「跟騷法」再度獲得重視,進而在日昨經立院三讀通過,對於長期跟蹤他人行為,有了法律依據與機制。

但,問題是:除了主管機關應設置防制跟蹤機動小組,和政府應提供被害人保護服務外,警力的支援也非常重要。

跟蹤他人行為有八大類,包括:跟梢、要求約會到網路騷擾,都需警力去查辦,然而,現今警察已有許多任務要執行,如:交通違規、聚眾鬥毆、八大行業臨檢,甚至遇有產婦臨盆或小孩重傷急須搶救,請求警察開道…無所不包,讓許多基層員警都大喊吃不消,而今又要加上跟騷查辦,多年來已有不少警察也因過勞致死,讓人不得不為基層員警之辛勞叫屈,因之,增加警力呼聲響起,政府應加以重視。

跟蹤騷擾防制法要在總統公布六個月後,才開始實施;在這半年內,政府在警政預算內,可增添警力,專門訓練對跟蹤法有關之業務辦理在職訓練,相信有了專業能力,對協辦制止跟騷有莫大助益!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彰化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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