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建立公寓大廈健康指標 政府有責

◎ 饒後樂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發生已逾一個月,在悲劇逐漸被其他社會新聞覆蓋、民眾開始模糊淡忘之際;筆者期待政府不要單只強制類似型態大樓成立管理組織,而應更積極地建立公寓大廈健康指標。

建築物和人一樣有生老病死,公寓大廈管理目的就是在幫助建築物預先產生免疫力,以對抗未來必然發生的衰老和疾病、維持建築物及其設備設施正常機能及延長使用壽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一套如何訂定規則的規則,依社區自治原則授權社區大樓按個別需要訂定住戶間權利義務關係和管理組織運作。公寓大廈如未自行訂定,即以法律所規定的規則為準。實施以來,就提升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而言,確實收到明確效果。

但消防僅僅是建築物設備設施的一部份,電梯使用超過廿年需要更新、時間到了外牆磁磚剝落需要整體修繕,這些都是在建築物數十年,甚至上百年使用過程中必然面臨的課題,只是絕大多數社區大樓對此缺乏認知,更不用說因應準備。

由於無知和短視,過去曾發生多起國宅轉型公寓大廈後居民將公共基金分掉的案例,還有許多社區大樓設有公共基金天花板,在公共基金達一定數額後即減收或免收管理費。這些現象都顯示集合住宅居民普遍看短而不看長,促使公寓大廈因應長期修繕更新、積存公共基金的立法目的尚未落實。

要預防城中城大樓悲劇重演最好的方法,除強制成立管理組織,讓既有老舊大樓脫離危險外。就是不要讓現在的社區大樓未來變成城中城。那政府就不能只是提供一套如何訂定規則的法律工具和標準,然後讓公寓大廈居民自己摸索要做什麼和做到哪裡。政府應建立並提供民眾公寓大廈健康指標,讓社區大樓有明確追求的目標和判斷自己管理狀況是否健康的參考依據。

(作者是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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