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你孩子身邊的「大人們」···

◎ 趙南星

日前新竹傳出補教師生戀的新聞,但這名老師是租教室招生,非補習班聘僱人員,業者沒有通報的義務,形成法律漏洞。立法院二零一七年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要求補習班老師執行業務或對外招生,都要上網登錄老師真實姓名和最高學歷供民眾查詢。但該名老師只是向補習班租借場地教學,成為鑽法律漏洞的「隱形老師」。

筆者身為教育工作者,眼見通訊社交軟體日益發達,有心人士善於利用,家長和老師不一定能及時覺察,形成學生安全上的隱憂,茲舉筆者遇過的兩件事為例:

第一、國中在國二和國三時,會由導師帶學生去校外參訪,地點大多是私立高職。有些學校為了招生,會刻意找活潑外向,外型突出的學生負責招待,而這些「大哥哥大姐姐們」會在體驗課程中,和國中生拉近距離,私下交換連絡方式。國中生一來相對單純,二來仰慕這些大哥哥大姐姐的風采,無不趨之若鶩。筆者身為導師,會事先言明,禁止交換連絡方式,有需要更瞭解學校可透過我,但敝校曾發生學生和某私立高職男學生外宿多日,就是在校外參訪認識的。

第二、身為導師,午餐時間會在教室改作業,邊看學生吃飯。某次一位有訂營養午餐的女學生,打飯時間消失,後來拿著一個小披薩進教室。我問她哪來的披薩,她說是「教會認識的大姐姐送到校門口,為了替她的段考加油」,但對大姐姐的名字或其他資料卻一問三不知。後來得知,這所教會派出外型青春的少年少女,去補習班門口發傳單結識學生,藉由私訊關心、送食物到校門口等方式,和學生拉近距離,進而帶學生加入教會。

認識不同朋友,開拓自己的世界是件好事,但學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有心人士打著各種名目接近學生,家長和老師不一定能覺察。筆者建議,平時就要和孩子保持良好而坦誠的溝通,以免憾事發生。

(作者為台北市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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