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智遠
陳柏惟罷免案落幕,有分析認為,此案能過,與陳立委被指過於關注兩岸議題,忽略地方事務有關,而無心地方服務也正是罷免理由書的首要理由;已進入第二階段的林昶佐罷免案,也有相似的問題。
立委做為中央民意代表,理論上確實應該更多從國家層面來思考,但區域選出的立委,免不了需回應選區民眾對其地方服務成果的期待;為平衡此一矛盾,現行制度引入不分區立委的設計,使一部分委員能專注國政議題,不必分心於選區服務。然不分區制度或仍有可商榷之處。
一、資格:在現行制度下,首先就排除了小黨及無黨籍者,專業人士若不依附於較大政黨,便無從以此方式進入國會問政。
二、人選:候選人由政黨包裹提名,選民對於個別人選適任性無從置喙。
三、政見:選舉公報僅有政黨共同政見,個別候選人對於特定領域或議題持何種立場並不清楚。
四、席次:席次由政黨得票數決定,選民投票行為最終或取決於主要基於兩岸議題而形成的兩大陣營之對決。
五、職權:候選人身分及立委席位與黨籍綁定,致委員行使職權時需與各黨決策高度一致,或令其無法充分反映民意的變化。
綜上,不分區立委制度或有進一步改良的空間,例如,或可研議引入功能分組模式,按立法院常設委員會類別分組,將不分區立委名額分配給各組,各組即形成一全國性專業選區,政黨可提名候選人,無黨籍者亦可獨立參選,候選人須各自提出政見,並由選民普選,按個別候選人得票數決定是否當選。
上述作法或有助於產生獨立於選區、具較高自主性的專業導向型立委,但相對的則會多出數張選票,令選舉作業複雜化,或可進一步導入期中選舉制,使不分區立委選舉與總統大選同步,令選舉聚焦國政方針總辯論,而區域立委則與地方縣市長等基層選舉同時,則選舉可較偏重於地方事務規劃;再者,不分區立委難以罷免的狀況依然存在,與現行做法問題相同。
(作者為生技研究人員及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