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子陽
很多民眾平常因發揮愛心、關心特定社會議題、回饋社會、節稅或改運等原因,會捐款給民間團體,但他們收到捐款後,需處理相關行政工作包括登記帳務、申報公益勸募許可成果,惟民間團體常受限於人力難以因應,因此民眾該如何捐款,以減少民間團體的行政成本?
筆者在民間社福團體工作時,常需登記統計民眾的捐款情形,交給會計查核,發現民眾以下列方式捐款,可減少民間團體的行政成本:
一、盡量在月中、年底前捐:透過信用卡、網路金流平台、便利商店轉帳捐款,通常要過幾天才入帳,一般為兩至三天甚至十天。如在月底捐,可能到隔月初才入帳,帳務認定就會變得複雜,很容易出錯。且現有公益勸募許可審核上,如未在原勸募許可案結束前,結清勸募用的銀行帳戶,就不可當作新勸募許可案專戶。
同時,民間團體考量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勸募活動期間最長為一年,而分年度申請勸募許可。因此每到年底,就得忙於清零勸募用的銀行帳戶,更怕有人在這時捐款,會影響申請新年度的勸募申請。
二、捐款管道很重要:民眾透過跨行轉帳、網路金流平台捐款,業者可從中收取手續費、平台使用費,民間團體收到的捐款就會變少,帳務也跟著變得複雜,因此部分民間團體宣傳時,會鼓勵民眾善用免手續費的管道。
三、捐款金額應遠高於手續費:有些人有定期捐款習慣,即使金額不多也會捐,或為求吉祥、特殊意義而捐特定金額,但每次轉帳捐款會被扣固定手續費,民間團體收到的捐款相對更少,還要抽出人力登記帳務、開立收據,導致行政成本高過捐款效益。因此,如果每月能捐的金額不多,不妨調整捐款頻率,累計一定金額時再捐,像是每個月捐五十元,改成每三個月捐一百五十元,讓你的捐款不是只用來付手續費。下次捐款前,可先思考怎麼捐,讓捐款充分發揮效益!
(作者是社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