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388年前一場不對稱作戰

◎ 宋啓成

受兩岸軍力愈漸傾斜影響,專家學者皆建議台灣應發展「不對稱戰力」。然「不對稱戰力」究係何物?在此舉一場發生在三百八十八年前,影響台灣深遠的「不對稱作戰」,一六三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的料羅灣海戰為例,以饗讀者。

一六二四年,荷蘭以台灣作為東亞貿易據點;為求貨源穩定與壟斷貿易,荷蘭或以走私、或與當地海盜合作,但效果有限。

一六三三年初,派在台灣的最高長官普特曼斯決定以武力迫使明朝釋出更多利益,遂從當年七月起,多次襲擊福建各港口;連明朝最強大,由海防游擊鄭芝龍率領的艦隊也幾乎損失殆盡。

在無法接受談和條件下,明朝政府決定祭出報復,動員沿海民眾建造大批小型快船,蒐集油、木料等易燃物,準備萬船齊發,進行火攻。於是藉十月台海強勁東北季風之便,由鄭芝龍率領一百五十艘大小帆船,對停泊在金門料羅灣的荷蘭艦隊發起突襲。荷蘭慘敗,明朝也暫時無力再興攻勢,雙方最後各退一步,台海恢復和平。

本戰,荷蘭憑藉火砲威力與船艦結構皆優於明軍之利,瓦解其海上武力。明朝政府則動員民眾,短時間建造大批小型快船,並乘荷蘭艦隊躲避颱風,停泊於不利發揮戰力的料羅灣之時,一次發動大批小型快船,乘著東北季風,從金門北方的圍頭快速駛近荷艦。荷艦雖有火砲與堅固船身之利,但仍無法全數阻截快船,致突破攔阻之極少數快船得以鐵鉤鉤住荷艦、縱火焚船,瓦解敵戰力,正是以我之所長,彌補我之所短,進而抵銷敵之所長,造成敵我優劣易勢,贏得最後勝利。

雖說縱火焚船的戰法在當時屢見不鮮,但鄭芝龍兼用東北季風與料羅灣不便荷艦發揮戰力之便,致原先信心滿滿的普特曼斯最終難逃戰敗厄運。正可謂以大批快船所建構的「不對稱戰力」,結合天候與戰場形勢所進行的「不對稱作戰」,讓強大敵人戰敗的成功案例。

(作者為世新大學助理教授,前國防大學戰爭學院上校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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