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中程飛彈應具備的三項條件

◎ 宋磊

因應共軍威脅,國防部多年前便著手開發彈道/巡弋飛彈,日前國防部長邱國正在立院備詢時,被問到「雲峰飛彈」的射程是否1200公里?現階段研發了沒?部長除表示將私下與委員報告外,國軍仍持續努力研發中。

由於台海情勢特殊,我國的雲峰飛彈其使用與準備,應具備三項條件:

一、中程飛彈因為敏感裝備,對中等與小國而言,足以成為戰略性嚇阻武器,因此該裝備的發射模式應具備機動化,防止敵軍於第一擊時摧毀相關單位,加上想定的台海衝突中,解放軍攻台的步驟會相當迅速,我國的中程飛彈與相關特種飛彈皆應具備「機動部署」能力,才能確保台灣擁有更多的反擊能力。

二、無論是中程飛彈,或是巡弋飛彈,在國軍中應屬於「戰略單位」,然而基於台海戰事發生時,台灣應不是主動挑釁、攻擊方,因此相關飛彈單位應作為第二級的反擊力量之用,若嘗試於開戰之初首先發射,恐不利於爭取國際奧援。

三、中程飛彈的部署,若以地面國軍可能會選擇固定的地下陣地,或是機動發射車為主要單位。國軍若能適度將其相關彈種,透過平時部署在港口的貨輪上,戰時貨輪將開離台灣甚或於公海進行戰術部署,不但增加飛彈部署彈性,若能在海上發射,更能增加敵軍於事前的情蒐難度,大幅建構和強化台灣的不對稱戰力。

飛彈向來是具有攻擊與防守的雙重能力,未來若成形,生產數百枚應不是問題。增加飛彈的攻擊與防守能力,最直接的方法應是設法地面機動部署與戰時的海上部署,讓對手增加防守成本並減輕我軍的防守壓力。(作者是中正大學戰略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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