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千奇
近一、兩週來,不斷看到有高中老師、校長等在各大報投書,普遍討論有關教育部的規定,即教師若尚未施打疫苗,必須每三至七天快篩才得以進行各項教學活動,此規定引發熱烈討論問題應在快篩所衍生的費用。事實上,真正焦點不在於已注射疫苗與否,由於每個人受感染機率相同,因此理應全員快篩,唯其中涉及經費與其他操作細節,所以,什麼才是真正做到防疫的步驟,是政府該思考與謀策的,而非一味要求未注射疫苗的教師進行快篩。
進一步來看,八月十三日的十四名確診個案中,有五人在國外打過兩劑疫苗;七月亦有數起已注射兩劑疫苗,仍被感染。也就是說,施打兩劑疫苗十四天後,仍有遭受「突破性感染」的風險。顯然,疫苗的注射並不保證不受感染,只是對死亡及重症有保護力,這由國內外突破性感染仍不斷發生即可證明。對此,相信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及醫護人員一定相當明白,而同為政府單位的教育部竟發出這樣不具備防疫正確認知的規定,且衛福部亦未予以糾正,著實令人憂心。如若國人都仗勢已施打疫苗而忽略上述這點而放鬆防疫,那麼將有可能像國外反覆封城、疫情不斷且難以控制的狀況。
因此,政府在努力增進施打疫苗覆蓋率的同時,應該多教導民眾正確觀念—施打疫苗不在於免受感染,而在於防死亡與重症,以確保國內醫療資源的充足性。所以政府各部會在下達有關防疫的各項規定時,應進行跨部會整合,由全國疫情指揮中心進行評估與決策,才不致出現像教育部這樣認知不當的規定。
(作者是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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