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富凱
最近國民黨趙少康發文指出,國訓中心是馬政府時期開始籌劃翻新,並批評綠營現在是在收割云云。其實,運動選手的培訓,不論軟硬體都是很燒錢的事,而除了民間熱心人士與企業家的支持,有很大一部分來自運動彩券。
據體育署資料,近年運動彩券可投入的盈餘每年皆達四十多億元,且依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八條,這些盈餘必須全數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運動之用,不得充抵政府預算所編列之體育經費。簡單說,這十幾年來的運動發展,背後的重要資源其實來自運動彩券。
近年運動彩券可投入的盈餘每年皆達四十多億元,且依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八條,這些盈餘必須全數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運動之用,不得充抵政府預算所編列之體育經費。(本報資料照)
運動彩券是二○○七年扁政府遴選台北富邦銀行擔任發行機構,二○○八年五月開始發行。所依據的法源是「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當年版本第四條的「特種公益彩券」。之後在時任國民黨立委黃志雄等人推動下,另訂「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明定盈餘用於體育運動發展,並在二○○九年六月三讀通過。
自此,台灣體育運動發展開始有了獨立的財源可運用,也不難想像,何以在馬政府時期開始有了這些國訓中心翻新與運動員的培訓補助。當然,蔡政府也有資源持續推動發展。
奧運期間,看到許多政治人物「蹭熱度」,其實換個角度來思考,運動發展就是需要各方的熱情與關注才得以蓬勃,實在無須政治算計、爭功諉過或謾罵,而是要回首感謝這一路上各自努力付出的所有人,並提出更好的改善,才是對體育界真正的貢獻。
(作者為大學法律系碩專班研究生,台中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