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軍人跪碎了武德

◎ 余敏長

空軍一名李姓少校,因達服役二十二年最大年限申請延役遭拒,八月二日上午身著軍裝,至總統府前下跪陳情,引起府內人士關注,由總統府警衛組前往溝通後,聯繫空軍司令部少將督察長帶離。

軍人現役期滿,在一定條件下得予延役,延役期滿或延役原因消滅時,仍需退伍、解除召集或除役,均有法明文規定,總統只有依憲法公布法律的權利,沒有不遵守、甚至為特定人士改變法律的權利。

封建時代,男兒膝下有黃金,形容男子氣節,絕不因逆境屈膝求人,真要跪的話,只跪「天地君親師」;然而民主時代,總統是人民公僕,已沒有「君」的概念,這名軍官一跪,除了減損軍人氣節外,竟然認為他視為國君的總統可以超越、改變法律的規定,片面達成他延役的希望,令人咋舌。

可議的是他背後的思想。他效忠的對象仍是如一國之君的總統,而不是整體國民。且根據軍人禮儀,穿著軍服雙膝下跪,只有被俘或伏法槍斃時才會出現,是失敗投降的表徵,他這一跪,跪出他腦中的封建思想。連效忠的對象都搞不清楚,還輕率跪膝伏降,這樣的思想及作為,早早除役猶不及,還敢奢言延役?

無論是對民選的總統,還是對虎視眈眈圖我的匪國,挺直腰桿、膝蓋不曲撓的國軍,才是台灣人民賴以安身立命的永久支撐。

(作者為執業律師,台北市民)

軍官服役年限應檢討

◎ 盧守謙

一名空軍少校疑申請延役不成,著軍裝跑到總統府下跪的新聞,造成國防部不小的困擾,同時也引起國人的關注與連帶而來的負面評價。

依《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有關屆滿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其專長為軍中需要,且志願繼續服現役者,得予延役至除役年齡。」其中專長為軍中需要即為首要也是必要條件,因此在一般部隊的少校能夠辦理延役的例子並不多見。只是為何這位少校自認有能夠延役的條件?以及為何會採取如此激進手段非留不可?那又是另一個層面的事。

筆者更想討論的是有關制度面的重大議題,是現行服役條例中對於軍官服役年限的限制。當「少子化與高齡化」的人口變化已是現在進行式的現實環境下,是否有討論與修改的空間?士官由於服現役最大年限與除役年齡相同,因此沒有這樣的問題存在,難道士官沒有保留青壯的需求嗎?因此國防部是否更應前瞻未來國家人力結構的變化,適時檢討軍官服役條例有關最大年限的部分,輔以「設立考核標準」、「提升醫療服務」、「轉調後備人力」及「強化退撫輔導」等配套措施,來因應國防人力的整體需求與兼顧個人生涯發展規劃。

(作者為林火專家諮詢顧問,桃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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