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進口長頸鹿 恐傷我國際形象

◎ 張健常

據「環境資訊中心」網站報導,遠在世界另一端,有一群可憐的野生動物正待價而沽,準備從非洲史瓦帝尼輸出十八隻長頸鹿和犀牛、斑馬、羚羊等動物,而買主正是其邦交國—台灣的一間私人經營動物園。

姑且不論過去十年,這家動物園原經營者疑因飼養環境與照養不當,所飼養的五隻長頸鹿就有四隻因疾病、意外等原因過世。據「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首席長頸鹿專家弗萊德‧柏科維奇(Fred Bercovitch)表示,史瓦帝尼並無原生長頸鹿,卻為了營利而進口、販售長頸鹿,對物種保育造成危害,必須遭受譴責;並指出,目前全球自然棲地中,只剩三千至六千隻成熟雌性網紋長頸鹿,且僅分布在肯亞、衣索比亞及索馬利亞三國,距離史瓦帝尼相當遙遠。

另動保團體根據CITES交易資料庫指出,自二○一九年後,肯亞、索馬利亞、衣索比亞再也沒有輸出長頸鹿到史瓦帝尼的紀錄,目前官方也未有可靠文件佐證過去史瓦帝尼引入網紋長頸鹿,並經人工繁殖成功。換言之,這批長頸鹿極可能涉及非法獵捕、走私貿易。即使透過人工繁殖,恐怕也將因近親交配導致後續照養等健康問題。

過去三十年裡,野外長頸鹿數量下降近四十%,二○一九年CITES已將長頸鹿列入「附錄二」,即族群數量稀少、須透過貿易管制積極保護的物種。而新接手經營團隊本次計畫引入的「網紋長頸鹿」,更屬於「瀕危」等級。號稱民主自由的台灣,更應與國際同步、珍視這些珍稀物種!

動物園設置的目的,應在學術研究、推廣保育乃至於環境教育功能,開放民眾觀光休閒係附帶性質。應嚴格規範醫療照護,妥善設計圈養與展示環境,維護動物權利福祉,避免出現刻板行為,杜絕不當的動物表演或餵食體驗,對於遊客不當行為亦應加以管控。重點是,動物來源必須通情合法,若係非法盜獵獲得,不僅鼓勵犯罪,也是以鄰為壑,與縱容山老鼠破壞山林無異,嚴重的話,還有涉嫌參與國際犯罪之虞,主管機關林務局、國貿局、農委會乃至市政府不可不慎。

(作者為備役空軍上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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