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背了黑鍋的警察

◎ 王翔正

近日南投一戶人家搭棚辦理喪事,因現場有十一人群聚,違反三級警戒「室外不能超過十人聚會」規定而遭檢舉,警方到場後錄影蒐證,並依法開立告發單,卻遭輿論怒轟冷血、不近人情,導致轄區分局長親自登門道歉。

邇來,疫情第三級警戒持續實施,查處疫情相關違規的苦差事當然少不了警察,諸如:稽查未戴口罩者、確診者疫調、失聯者追蹤等。但在法律明確性的原則下,檢視傳染病防治法條文內容可知,警察並無傳染病防治法的管轄權,也沒有員警獨立執行的適法性。此外,目前第一線執勤員警防疫物資匱乏,施打疫苗比率低,身陷染疫危機,內心如何能不糾結。

警政工作本質為治安維護與交通順暢,現在疊床架屋的勤業務早已壓得員警喘不過氣,又編排基層警力執行疫情相關勤務,導致取締亂象,需上級主管機關正視、解決。

(作者為公務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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