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疫苗施打亂象 恐成防疫破口

◎ 林志潔

近日各地方政府陸續發生疫苗分配與施打不公爭議,甚至傳有特權介入,引發醫師公會抗議,基層醫護寒心。疫苗之所以要中央統籌、各地行動一致,就是因為一旦分配不公,將使人民失去對政府的信任,引發社會對立,因此這個亂象必須立刻遏止!

面對疫情,我們有優勢也有劣勢,優勢是台灣守了一年多,此刻可以借鏡各國的經驗來參考;但劣勢是我們的國際處境艱難,敵人虎視眈眈,隨時要見縫插針。減少確診、拉緩受感染的人數曲線、守住醫療體系不崩潰、等候疫苗的供給和施打,幾乎是疫情下唯一能做的事情。此時,全民須具備高度的生命共同體感,團結一致。然而,面對變化迅速又致命的病毒來襲,要求民眾團結對抗,信任就是關鍵。

OECD就指出:疫情考驗著各國政府舊有的治理模式,引發公共信任度的危機。基於此,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治理就需要透明誠實,更要化被動為主動,避免資訊應對的不即時。

對抗病毒的疫苗,不僅患寡,更患不均。美國去年在一邊防疫、一邊研發疫苗的同時,也立刻進行疫苗接種和分配的問題,美國的傳染病防治諮詢會ACIP在去年十二月陸續發布接種群體和次序,並直接表明,在疫苗有限(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所有分配和接種應遵循四大原則:第一、最大化利益最小化傷害─允許人民運用各種可能的資訊及數據,增進公共健康,減少死傷。第二、縮小健康資源的不平等,疫情下的貧富強弱差距需要被充分考慮,確保每位國民有平等的機會維護健康。第三、扶持社會弱勢,平等對待社會各群體,消弭各弱勢群體在施打疫苗的不利障礙。第四、強化透明度─決策要透明,讓民眾易於理解,並可供社會大眾檢視,增加公眾參與決策的可能性。

事實上,我國的諮詢會在今年二月,也針對疫苗的接種順序做了決定,並有會議可稽。當時先列九大類,後來又修改定為十一類,地方政府應當依照中央規定施打疫苗。

在各國經驗中,地方政府各行其是,導致上令無法下達,往往是防疫失敗的原因。近日事件,地方政府雖已開罰相關診所,但其他特權事件未被究責處理,民眾信心動搖,嚴重傷害醫療同仁的士氣,對疫情下的治理和公眾信任度實為一大打擊,未來絕不能再次發生。建議中央在施打順序上,能仿效美國納入更多不同專業倫理的思考;至於不遵從中央疫苗施打政策的地方政府,也必須承擔減配疫苗的後果!因為只有中央地方團結一致,我國方能在全民同心下,守住這防疫的九局下半!

(作者為陽明交大科法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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