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要奢望別人替我們打仗

■ 陳國雄

美國副國務卿阿米塔吉在接受PBS媒體訪問時表示,針對崛起的美、中關係而言,台灣可能是最大的雷區。他並表示,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需要在太平洋地區維持足夠的軍力,以便能夠嚇阻中國對台灣的攻擊,美國沒有必要防禦台灣。出兵防禦台灣的問題是屬於國會的權力,國會必須宣布那是戰爭行為。

阿米塔吉的談話再度引起國內特定媒體和政團的過度解讀,其實阿米塔吉的談話與美國長久以來遵行的台海政策完全一致。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的確沒有義務協防台灣,但有義務提供台灣足夠的防衛性武器。如果台灣具有足夠的防衛武器,當然就可以嚇阻中國對台灣發動攻擊,美國又何必出兵協防台灣?

其次,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美國的宣戰權由美國國會享有,但美國總統擁有三軍統帥權,得依據情勢對外動武。而根據一九七三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國會權力決議案」,美國總統必須在出兵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向國會提出報告,並在九十二天之內取得美國國會追認,否則美國總統必須撤軍。可見阿米塔吉「宣戰權屬於國會」的說法,不但符合美國憲法精神,也無涉台海政策的異動。

至於美國政府是否準備協防台灣,只要檢視美國近來在太平洋地區的具體作為,即可窺知大概。為了維持足夠嚇阻中國的軍力,美國在關島增強海空兵力,並要求日本提供最南端的下地島,做為美軍與日本自衛隊的「安全保障基地」,一旦台海爆發戰爭,美軍戰機可在二十分鐘之內飛抵台灣協防。

然而回顧過去時日,在野黨與反軍購者反對增強防衛力量的軍購案,甚至奢言美國應當無償提供台灣軍備,擺出一副不願自我防衛的無賴嘴臉。阿米塔吉的談話其實是對這班人的當頭棒喝,強調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的義務是提供足夠的防衛性武器,而不是出兵協防台灣。如果台灣人民沒有自我防衛的決心,誰會願意為我們打仗?

但是令我們迷惑的一點是,阿米塔吉在重申三公報及台灣關係法時,竟然迸出一句「我們都『同意』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We all agree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與美國向來「『認知』(acknowledge)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立場不符。針對這個關鍵疑義,到底是口誤或是具有特定意涵,外交部應當訓令駐美代表處請美方提出說明或澄清。我們必須清楚了解,美國未來的台海政策是否試圖「改變現狀」,邁向美國「『承認』(recognize)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立場?(作者陳國雄╱台灣安保協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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