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北好醜?

◎ 呂清夫

柯P說台北好醜,市容已經比不上中國大陸一線城市,必須加緊腳步進行都更。都更可以解決醜的問題嗎?台灣的都更不過是汰舊換新或申請高樓建照而已,同時新的建物也未必更堅固;至於美醜,有時舊的還比新的漂亮,台北中山橋就是一個實例。我們缺的是景觀法,但是觀其草案便知,其中對於美醜管控著墨甚少。

台灣的都更不過是汰舊換新或申請高樓建照而已,至於美醜,有時舊的還比新的漂亮。我們缺的是景觀法,但是觀其草案便知,其中對於美醜管控著墨甚少。(EPA)

英國從1930年代起,就限制了景點周圍建造物的的高度,要使城市的名建築能從各個角度都看得到,所以聖保羅大教堂周邊的建築物高度都受到限制,絕對不能破壞了大教堂的天際線。羅馬也在1970年的總體規劃(master plan)中,制定了都心地區的戶外廣告物限制條例,對於廣告、看板、櫥窗的設置場所、材質、大小、照明都有詳細的限制。為了景觀保存,可以限制人民不動產的私權,受到限制的不動產未經許可而遭改變或破壞時,將被官方要求自費恢復原狀。這雖然有憲法上的爭議與多次的抗爭,但是官方的判例會重視景觀保護而限制私權,並視之為理所當然。

這種判例與台北延宕了20多年的芝山岩文化景觀管制方案命運相反。由於該管制方案限建高樓,引起居民的激烈反彈,居民熱中於都更圖利,居然在芝山岩古蹟附近蓋了兩棟14層大樓,去年3月法院竟然宣判居民勝訴。更誇張的是,芝山岩山頂的市定古蹟惠濟宮廟埕前,也被申請興建一棟超過60米高的更新住宅,硬是比廟埕要高出20米!這是柯P所要的都更嗎?

以法國來說,早在1943年便訂定了法條,透過視野干擾管制,即名建築所在半徑500公尺範圍內,任何一個地點都必須可以同時看到此建物或相關土地,不准興建或增建足以在視覺上妨礙著名的建築。

實際在巴黎街頭散步看看,便知完全看不到高樓,所以到處都可以看到藍天。巴黎鐵塔即使距離幾公里之外,也可以看到它的天際線。視野的管制點在於保護古建物前方與背後的景觀。凡爾賽宮為使其周圍不得興建高樓,管制區域更擴大到週圍5公里的範圍。視野管制法條對巴黎而言是劃時代的制度,目前已經推廣到全市47個地區的景觀,也被其他城市廣泛引用於建築高度的限制。

日本也不例外,以京都這個古城為例,為了不影響每年8月「五山送火祭」,避免人們從清水寺眺望祭典的視線受到干擾,特別於2004年制定條例,規定京都市內大樓不得超過10樓,並全面禁止屋頂看板與霓虹燈。

這在台灣似乎是神話,高樓總是如影隨行的跟在名建築旁邊,大巨蛋便這樣跟定了國父紀念館,看起來不但突兀,還有點可怕,簡直像原子彈剛爆炸的菌狀雲,扼殺了國館美麗的天際線。民眾從仁愛路側進入國館,不管從哪個角度看國館,都閃不過左後方的銀白大巨蛋,景觀非常礙眼;館長說,未來將在仁愛路入口橫排植樹,大巨蛋會被樹木遮住,連帶的國館也只能猶抱琵琶半掩面了。這叫做景觀改造工程?簡直是遮醜!

這座本來要建在郊區的龐然大物,由於沒有景觀法的約束,於是便成了台北之瘤。無獨有偶,宜蘭另一座名建築蘭陽博物館,也因為一旁矗立了一棟29層樓高的飯店住宅,遊客拍照不管怎麼閃,都很難避掉它,直呼天際線的美景完了

所以柯P說的都更可能無法使醜變美,還可能失去更多的天際線,使台北醜上加醜!

(作者為輔仁大學應用美術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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