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校園民主不應也不是產學創新的阻礙

◎ 黃彥誠

近期立法院審議「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引發許多學生與教師等各方的關注與憂心,此草案簡單來說是希望以「沙盒創新」(Sandbox)的模式,將產業界的資源、思維引入大學內,以「產學共治」的模式設立獨立的「研究學院」,而AI、半導體、循環經濟、智慧機械、新農業、金融均是未來可能會納入的領域。

草案在追求產學創新的同時,卻有若干設計犧牲了校園民主。尤其高教司所提的版本中,不論審議會、監督會、管理會都沒有任何學生代表,對於台灣主責高教的主管機關,在訂定草案的過程中忽略學生代表的角色與重要性,是相當有必要留意之處。尤其目前草案第十五條有關「監督會」之設計,校長擁有政府代表外所有委員(教師代表、學生代表)之提名權,此一設計相當可能造成校長「球員兼裁判」、「缺乏監督」的情況。

而高教司對此批評,竟然回應「校長有提名權,但要經校務會議同意」、「監督會運作規範須送校務會議備查」。校務會議幾乎是在大學自治原則下,學生與老師能對校方課責的唯一且是最重要的場合。此草案通過後,允許企業與大學合作設立研究學院,即便研究學院有獨立制度,本質上仍是屬於大學的範疇,應該接受校園內各個主體的監督,因此教師代表應由校務會議代表互選,學生代表則應由經選舉產生的學生會自主推派。

鬆綁法規、犧牲校園民主就必然能夠帶來創新嗎?我們不能混淆手段(鬆綁)跟目的(創新),高教司、校方都千萬不要把學生當作是阻止進步、妨礙創新的絆腳石,尤其這種無視學生參與校務,處心積慮想將學生排除於決策機制之外的心態,也是學生擔心條例通過後,在校內造成學生更加被邊緣化的原因。

週五立法院協商在即,呼籲立法委員重視「校園民主」的重要性,並召開三方公聽會或聽證會,讓各界坐下來好好討論,我們要怎麼樣的創新模式,如何讓台灣的產業在國際上更有競爭力,如何創造學生、教師與產業的多方共贏。

(作者為臺灣學生聯合會高教委員會主委、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學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