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再談兩媽合併遶境

◎ 魏世昌

貴版投書「兩媽合併遶境 難上加難」,作者提到大甲媽祖和白沙屯媽祖兩大宮廟,若要合併舉辦遶境活動,可能性微乎其微。比方說:大甲鎮瀾宮遶境到嘉義新港奉天宮,而白沙屯拱天宮遶境到雲林北港朝天宮,一旦合併舉辦遶境,試問是要到奉天宮或是朝天宮呢?還是兩個宮廟都去呢?

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難。以筆者家鄉宗教盛會「宜蘭大拜拜」為例,在政府尚未提倡節約大拜拜時,宜蘭一年之中都會有兩次大型遶境:農曆二月初八是宜蘭城隍爺聖誕,農曆三月廿八日則是東嶽大帝聖誕;但自民國七十三年政府力倡節約後,廟方配合政府政策,東嶽廟與城隍廟協議,每隔一年各自輪流舉辦一次遶境活動。舉例來說,以民國紀年計算,雙數年是城隍遶境,逢單數年則為東嶽遶境。像今年雙數年,就輪到了宜蘭城隍廟舉辦遶境活動。

同樣道理,既然都是媽祖遶境,如果兩媽合併遶境,一年到奉天宮、隔年就到朝天宮,應該不成問題,自然也不會有一旦合併舉辦遶境,該去奉天宮或是朝天宮,還是兩個宮廟都去的問題。

慶典與遶境活動不管是輪流舉辦或合併舉辦,不僅可減少維護交通秩序及環境保護的龐大人力物力,降低對沿線居民正常生活的衝擊,其實也可降低互相比較和相互較勁的意味,一點也不會少於原來對宗教信仰與民俗文物的保存、傳承及推廣。當然,能不能成,還是有賴各方一起努力,坐下來討論及協議。

(作者為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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