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創新條例是高教及時雨

◎ 陳信文

立法院最近完成「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一讀,這項條例將引進企業界的資源,並放寬法規上的若干限制,由產業與政府提供經費、大學來培育所需人才,對高教人才培育非常重要。

國內公立大學經費投入不足,與全世界各國的前段大學相比,每名學生的培育支出偏低、教授的薪資不具競爭力,已是公開事實。然而要政府於短時間內再擴大投入經費挹注,也相當困難。因此企業資金投入,是提升高教品質與競爭力的重要契機。例如由民間的捐款,清華大學去年才得以在整體經費不足的限制下,成立新的「台北政經學院」,比照國外一流大學,在捐助本金不動下,以孳息發展教育。

清華學術聲譽卓著,是國內唯一培育出三位諾貝爾獎得主的大學,而政經是學校長期希望發展,培育年輕人站上國際舞台,但囿於經費限制無法實現的領域。

除捐助經費支持之外,台北政經學院是清大組織規程的各個學院之一,與其他學院的定位完全一樣,聘用教師同樣須經過院教評會與校教評會審議,經費支出亦須經校內主計單位審查,適用大學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和國有財產法等法令。而清華設立台北政經學院,從未因經費是由企業而來,而向企業傾斜或降低學術標準,大學的獨立自主性未受影響。

條例的另一重點是法規的鬆綁。目前台灣高等教育的困境,除經費不足,尚包括法規一體適用與防弊考量所引起的限制與僵化。如聘任時的冗長形式化認證、經費使用科目上的限制等。雖然主管單位目前對此已有較大彈性,但仍需公文往返,往往喪失先機。放寬由大學來進行判斷,正是一流大學所需的自由度。

未來創新條例立法通過後,清華將申請設立半導體學院。校內的共識是,經費仍由主計單位來審查,但是有較大彈性。教師資格會多元化,惟仍須經校教評會審議把關,清大對師資的高標準,絕不會降低。

這個條例是高等教育的沙盒計畫,只有經過申請認可的學校於特定領域上才可以施行。目前積極準備申請的,都是國內最具盛名的大學,對辦學品質的要求與校譽的愛惜無庸置疑。而「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更是高教和國家競爭力的及時雨,希望社會能予支持。

(作者是清華大學講座教授兼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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