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豐文
法務部開出六個檢察長缺,目前有卅七人報名,將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從中選出十二人,再送交法務部長蔡清祥遴定六人出任。檢審會共有十七名委員,八名由法務部及檢察總長指派,九名由檢察官投票選出。
法務部公開被推薦或有意願擔任檢察長者之姓名、期別及現職,將名單完全透明化,值得讚許。司法院遴選各法院院長,程序上與檢察長遴選類似,因此也有必要開誠布公,於法院院長出缺時,及時公告並鼓勵有能力的庭長或法官報名遴選,避免黑箱作業。
無論是檢察署檢察長或法院院長,均屬司改重要推手,應具有廉潔公正的情操及領導統御、溝通協調之能力,尤其要有導正機關形象,惕勵所屬同仁戮力從公、知法守法,減少貪贓枉法,損及司法威信之情事,重要性不言而喻。
為了提升遴選公信力,主管機關應提供當事人更完整的學經歷及優劣事蹟,並考慮開闢「意見平台」,讓所有法官及檢察官有針對當事人優缺點或是否適任,表達意見的機會,當事人也可適當回應,最後由人審會委員綜合評估後投票決定,應該可行。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