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錦霞
一對患有多重抗藥性及開放性肺結核的夫婦,不顧法令要求,搭機前往中國探親,造成同機的乘客和機組人員將近三百人必須追蹤兩年,而肇禍者只需負擔一萬至十五萬元的罰款,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試想,由於他們一次自私的舉動,這近三百人在未來的兩年裡,不但必須活在感染的恐慌中,還需因配合追蹤檢查影響生活作息。萬一不幸真有人受感染,那又是另一波的過濾和追蹤,付出的社會成本難以估計。儘管疾管局一再強調感染機率不大,但難道沒有萬一嗎?
雖然祭出重罰對原始患者似乎是落井下石,但讓病患重視其嚴重性是絕對必要的。在相關單位無法有效掌控病患行蹤的情況下,重罰應該可以發揮一定的功效。
雖然台灣目前對此類患者的限制和罰則是全球最嚴的,但不要忘了結核病是台灣死亡人數最多的傳染病,不能因為配合其他國家的規定,就讓人民活在呼吸恐懼症裡。(作者為補教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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