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現狀 /是不確定/非關統獨

■ 陳鴻瑜

從布希總統以來,美國一再提出反對改變台灣現狀的說法。很多評論以為美國所講的「現狀」,是指台灣不獨也不統的那種模糊狀況;其實,美國所講的「現狀」,是台灣地位未確定的「現狀」,美國反對任何一方將該不確定的「現狀」變成很確定。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三日,美國國務卿杜勒斯針對台灣主權歸屬問題發表聲明表示:「在技術上台灣與澎湖的主權歸屬還未解決,因為日本和約中僅僅包含日本對這些島嶼權利與權利名義的放棄,但是將來的權利名義並未被日本和約決定;在中華民國與日本締結的和約中也未對其決定,因此這些島嶼……台灣澎湖的法律地位與一向屬於中國領土的外島之法律地位不同。」

一九五五年,美國參議院批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時做了附帶決議,即該約不能影響台、澎之法律地位或主權。

之後,在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通過排除中華民國代表權,以及在美國準備與中國進行關係正常化時,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國務院法律顧問史蒂文生(John R. Stevenson)寫了一份備忘錄給東亞事務助理國務卿格林(Marshall Green):「自一九五二年對日和約後,美國即採取台灣地位未定論,將由未來國際決定。美國該一立場曾一再公開表示。」

一九七二年,美國和中國在上海簽署的聯合公報中,美國認知中國所主張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美國並未表態支持。隨後,格林否認「上海公報」代表美國自一九五○年以來所持的立場有所改變,他認為台灣之地位仍是未確定的。

只是,季辛吉在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會晤周恩來時曾表示:「我們不鼓勵任何國家持著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立場……但假如有其他國家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說法時,我們不會採取地位未確定的戰術立場。我可以確定我們的立場是在一個中國的架構內,促使和平解決。」季辛吉的說法,對以後美國的對台政策起了重要的影響。美國已答應中國領導人不再提「台灣地位未確定」的說法,但是骨子裡還是認為台灣地位未確定,也就是因為台灣地位未確定,所以美國才能透過「台灣關係法」與台灣發展各層面的關係。

因此,美國今天所以對台灣地位問題如此捉襟見肘,毋寧說是尼克森總統為了盡快結束越戰,在忙亂中聽信季辛吉的計策,以至於在聯合國及對中國談判中挫敗。

美國應該記取教訓,不應再以壓制台灣來滿足北京的野心,並應公開表示對台灣人民公意的尊重,尤其應該針對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之背景表達美國的看法,以揭發中國片面之詞的扭曲。(作者現任淡江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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