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要打房價?還是重課炒房稅?

◎ 李基勝

據報載,財政部為打炒房,擬修正房地合一稅制,將現行持有「一年」內課四十五%重稅,調整為持有「兩年」內;也擬將該規定適用於境內法人,以免投資公司炒房。但這樣真能達成政策目的嗎?

若為重課炒房客的所得稅,以上腹案固然可行,但未盡完善,因為有心人仍可採迂迴手段,設立境外公司以避稅。故以上政策只打得了小咖,打不了大戶。

重課房地合一稅,並不會增加市場供給量,故若為打壓房價,以上腹案亦非上策。因為炒房客為避稅,大可延後賣出,以致市場供給減少,但需求依然不變,反而會推升房價。因此,未必能有效遏止炒房客未來的需求量,而難能奢望房價下跌。

以上拙見,純為提醒政策手段與目的之關聯性為何,不要有錯誤期待,而非為阻止修法,畢竟就長期而言,以上腹案仍得為中央政府增加些許稅收,並打壓小咖的炒房客。惟若為有效驅逐炒房客,猶需其他手段,例如重新檢討房地持有稅(地價稅與房屋稅),建立足以迫使炒房客儘快出租或賣出閒置房地的囤房稅制。

(作者是現任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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