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從郭正典的創意說起

■ 柯端腕

七月二十三日自由廣場郭正典先生提出:「……因舊金山和約並未明說日本在放棄台灣後要把台灣交還給誰,理論上應是交還給日本人當初奪取對象的『台灣民主國』……」。這是很有創意的想法。但實際上,該民主國與美日太平洋戰爭中的戰役過程無關。重點在於美國於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向日本宣戰,而戰爭中所有攻打(日屬)台灣的軍事行動均是美軍所為。美國是台灣的征服者,如此對台灣產生管轄權,武裝衝突結束以後,美國有佔領台灣之義務。而蔣氏集團在台灣之身分,在代表同盟國接受日軍投降以後,接下來是代替美國軍事政府佔領台灣而已。舊金山和約雖然未說明台灣交給誰,但是從戰爭法的角度分析,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見第二十三條a項)、美國軍事政府對第二條與第三條領土均有處分與支配權(見第四條b項)。試問: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之管轄權何時被美國聯邦政府所承認之「平民政府」給取代,因而宣告結束?答案是:到今天一直都沒有!

是故,台灣人民要走自己的路,首要之急是要求美國宣告蔣氏之中華民國集團佔領台灣之任務結束,接下來台灣可以在美國管轄下直接正名、制憲,成立台灣人民的平民政府。

(作者專研台灣地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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