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籌設交通警察局

◎ 鄭善印

根據近日交通部的統計,二○一九年道路交通違規共約一千三百六十萬件,其中由警察攔檢舉發的有四百一十五萬件,由民眾檢舉的約三百萬件,民眾檢舉的違規事件中,又以檢舉違規停車為最多,約佔五成,甚至有民眾在五天之內接獲三十四張違規停車罰單,估計應該是民眾每隔兩個小時就去拍照一次,才會有這種驚人數字。雖說不要違規停車就不會受到檢舉,但都市面積就這麼大,黃線、紅線又遍地都是,要叫駕駛人將車停在哪裡?即使交通部路政司擬限縮檢舉項目,但民怨幾年之間應該是無法平息的。

反觀自從十年前倡議共享經濟,以至於公共自行車到處可見之後,青年男女一車在手肆無忌憚,大街小巷橫衝直撞,連騎樓也呼嘯而過,如入無人之境,但民眾反而無人檢舉、無人敢於指正。類似這樣的交通亂象,日久習以為常,也成為都市正常現象了。

再來觀察二○一九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共約三十四萬兩千件,其中三十日內死亡人數計約二千八百人,雖然近十年來警察努力執行酒測勤務,但死亡人數從二○○○年至今都維持在三千人上下,變化並不大,為何如此?警察的努力不都是徒勞嗎?國人看到殺人事件多為驚恐,但根據司法統計,二○一九年的殺人犯不過二百七十人,反而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如此之高卻面不改色,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雖然,目前道路交通由交通部與警察共管,但執法卻大多由警察負責,各縣市政府交通局人員也不可能天天站到第一線,故交通安全與秩序,與其靠交通部,不如依賴警察才是上策。

警察在近十年的表現不差,例如國人對警察的治安維護都給予高度評價,我認為那可能跟我國有刑事警察局有關。該局自從一九九九年後,雖僅八百人左右,但人才濟濟、事權統一,不但有指揮各縣市刑事偵查大隊的能力,更有跨轄辦理重大刑案的本事,又兼具掌控各種資訊、鑑識技能,從而才能有效控制治安。警察核心的工作就是治安與交通,目前的交通亂象,是否應該成立一個交通警察局來統籌事權、培育人才、收集資訊,並研發技術,以便能在三年內,將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兩成。

(作者為開南大學教授,專攻刑事法、警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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