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交通部不應歧視老人

■ 鄭舜元

交通部日前研議六十五歲以上,每兩年換照審驗;七十歲開始,每年換照審驗,換照審驗方式比照考照規定,也就是重新考領駕照,才能開車。此案茲事體大,還帶有增添民眾財力負擔及歧視老年人的嫌疑。

別忘了年紀愈大人愈穩重,嚴重超速與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絕對不會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

另外,年紀愈大記憶力逐漸衰退,要重新考領駕照及筆試新的交通法令基本常識,這豈不是擾民與為難老人嗎?

其次,體檢須繳交體檢費用外,還得支付報名費、換照費,甚至為了研讀交通法令還得購買參考書才行。難道交通部認為六十五歲可領取老年年金,「有肉可割」?

交通部若真的要維護六十五歲以上者之行車安全,而非以搶錢為考量,在便民與節省民眾財力、體力及時間負擔原則下,請考慮:配合健保局全民健康保險之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受檢對象,六十五歲以上者,每年免費健檢乙次中增列交通部維安檢查標準之相關項目與技能,經體檢合格後即於原照蓋章,不必重新考照及換領新證照。

如此,可鼓勵六十五歲以上者踴躍參與體檢,亦可維護民眾健康及節省醫療、監理行政資源,更不會增添六十五歲以上民眾之困擾,與歧視老人之嫌,不是一舉數得嗎?(作者為備役上校)

■ 張葉森

交通部立意雖佳,但易被誤為台灣的銀髮族是交通事故的禍首。

根據北市交通大隊對歷年國內的交通事故分析,原因不外乎車輛老舊、道路品質差、路況不良,與駕駛人心理、生理及行為特質也有關,如:酒駕、超速、飆車、駕駛疏忽、未注意前車狀況及人車安全、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左轉、倒車、迴轉、讓車、違反號誌管制等。

由於交通安全宣導、疏導、安檢、車檢及管制得宜,加強酒測奏效,近十年來交通事故的比例減少呈五:一,顯示年齡的增加與車禍並無直接關聯;且因老成穩重,更會小心開車。因此,建議交通部參照先進國家依違規狀況、肇事紀錄調整其保費及換照設限,並按照健保六十五歲以上每年的老人健檢資料,加強考核視力、辨色力、聽力、目盲、夜盲、癲癇、巴金森氏症、隱藏性中風、精神耗損等疾病。

其實,台灣的普通駕照每六年、職業駕照每三年審驗(六十五歲以上每年),已是最嚴格,況且現代人科技進步、營養豐富、疾病減少、注重健檢,健康改善,待八十歲再加強審驗可也。

(作者為醫師)

■ 謝赫民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日前表示,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駕照換發時間研議縮短為兩年,並採實質審查,審查方式修正為「視力、平衡感及注意力」測試為主,路考為輔,駕駛技術並非主要審查項目,消息曝光後,引起許多民眾反彈。

台灣人生活富裕,因此六十五歲到七十五歲的人不算老,只要生活規律,以現況而言,超過八十歲的人比較有可能面臨身心及反應功能的障礙。

大家都知道,老年人開車比年輕人小心,不敢狂飆,大家不妨調閱交通事故裁決所的紀錄及國人開車肇事的比例就知道,肇事者的年齡層以二十五到五十歲的人最多。

可見,駕駛人年齡的大、小,並非肇事最主要的因素,交通部如果非要重新訂定換照方式不可,至少應將重審的年齡提高到七十歲以上,或許比較符合國人實際的健康狀況、體能標準。

(作者為企業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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