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課房屋稅不要捨本逐末

◎ 李基勝

報載,行政院為平抑房價,擬祭出九大措施,包括「修正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避免透過分割房屋規避稅負」。根本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因為只要比照地價稅採歸戶總額課徵房屋稅;必要時,更採累進稅率,何須管制房屋分割。

就房屋「價額」與「面積」進行總歸戶,然後(一)按交易行情總價額課稅,以落實量能課稅原則;(二)再以設有戶籍的人均居住面積為基準做減稅,以實現居住正義,莫為家人分居數戶小面積房屋,卻因戶數多而稅率高;(三)減稅標的由納稅人自行選擇,以達成自用從輕課稅原則;(四)再併入閒置空屋課重稅,而出租的也得從輕課稅,促使屋主出租房屋,以增加出租供給,也緩解政府大量興建社會住宅的壓力。如此就能讓囤屋居奇以套利的傢夥繳納更高的房屋稅,增加其持有成本,進而發揮平抑房價的功能。

以上建議絕對比現行按房屋「戶數」決定稅率,就個別房屋價值決定免稅與否,更為合理且公平;也不用為難地政與稅務官員為啥樣的房屋能否分割而頭痛!

(作者現任公務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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