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公平 就從兵役制度開始吧!

◎ 林志彥

拜讀昨天《自由廣場》洪裕仁先生投書提及:「還有一個廣增兵源的方法,是考慮女性…。」甚表贊同。先以筆者自身經驗為例,當年服完兵役插班大學後,其中兩位台上老師,竟是筆者服役前的男女同學(男同學免役與女同學一起去美國拿了學位),我則成了他們的學生,真是教人情何以堪。追根究柢,只能說是兵役制度造成的。

二○一六年,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提案,將男子以外的國民納入徵兵範圍,並在十天內就跨過五千人附議的門檻,當時國防部回應:「兵役制度轉型以後,已逐步擴大進用女性人力,讓符合服役標準且有志從軍的女性可以加入國軍…。」但由於募兵成效不如預期,國防部目前正研擬修正役男體位標準,主要針對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視力斤斤計較。

斤斤計較何時了?政府何不趁此機會,通盤檢討兵役制度,甚至提升至跨部會的人力資源整合?從目前義務役(含替代役)役期僅需四個月看來,「男女皆兵」確實有其可行性。況且隨著軍事科技進步,很多工作崗位幾乎沒有性別限制。更別說一般替代役(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公共行政役)及研發替代役,甚至可擴大至其他公部門。

以往台灣兵役制度為人詬病的就是不公平,首先,女性不用當兵。其次,男性有些不用當兵。最後,役期不一。現在,役期皆四個月,但何時「男性皆兵」? 進而「男女皆兵」?基本上,有賴全民共識!

(作者是英日語領隊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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