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基興
今年八月十四日,陳椒華立委在立法院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要求拆遷台東海端鄉霧鹿基地台,因其致癌。
民眾罹癌,讓人心疼。但需釐清病因,而非隨便歸罪。例如,陳立委說,當地電磁波劑量九千微瓦。但應是每平方公尺的微瓦數。其次,她沒提安全規範,無從比較九千微瓦是否超標?當地測量值從一千多到九千多微瓦均有,即使挑最高值,也只是規範「每平方公分毫瓦數」的萬分之九,這麼低的劑量怎可能致癌?
陳立委不知,光是一種電磁波,比手機基地台的電磁波強約五十萬倍,而我們每個人均生活在光之中,也不怕光,更不要求搬遷光源。
第三,陳立委說「基地台電磁波為2B可能致癌物」。實情是,二○一一年五月,世界衛生組織的下屬單位「國際癌症研究署」宣佈基地台電磁波為2B可能致癌物,但同年六月世界衛生組織即發佈第一九三號文件,聲明電磁波無害。她只是斷章取義地不提世衛的澄清。世衛沒明確否定其下屬,因在科學上不可能證明無害(不致癌),頂多只能說,至今尚無致癌證明,用一九三號文件平息恐慌,已是科學上所能做到的最「明確」了。
本月三日,筆者應邀到霧鹿說明,世界衛生組織樓頂也設基地台;英美德日等先進國均支持基地台;遷遠基地台只是使得電磁波劑量更大、訊號更差或甚至沒有。海端鄉胡鄉長提到,民眾發生車禍也怪罪基地台。
基地台可成民眾的守護者,隨時傳遞求救訊息。例如,二○一六年二月六日,台南永康大地震,維冠大樓倒塌,瓦礫下兩姊妹以手機求救。意外地,今年十月二十八日,台南歸仁發生長榮大學外籍女學生遭勒殺案,為何她沒以手機求救?因手機具備緊急救援功能,例如有些手機連按三次電源鍵,就會自動發送求救文字錄音、位置。
美國基地台受到政府保護,因聯邦通訊委員會的法規是,不可以傷身等藉口排斥基地台。但國卻人肆意拆台;唉,台美基地台命不同!
(作者為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