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女大生命案看學校輔導工作

◎ 鄭正博

由於大馬籍女大生命案成為這兩天媒體報導的大事,尤其主要歸責對象偏向警方與校方的安全及學務單位,幾乎沒有人提到輔導工作者的角色,由於筆者算是台灣校園輔導工作的早期工作者,因此特別注意到,如今究竟還有沒有人關心輔導工作存在的這個問題。畢竟政府每年編制那麼多人員與經費,能不要求一定的效益嗎?

五十年前,我初入輔導界,當時從老師到學生,沒有多少人認識什麼是輔導工作,因此我必須在辦公大樓門口掛牌,歡迎同學進來晤談;此外,也隨時爭取在升旗台上亮相,以便讓學生看到我的長相,不是當時橫眉豎眼的師長形象。當然同時也會順便宣講輔導工作的項目或內容等。如我這般開疆闢土的工作,本來期待輔導工作能逐漸開花結果,一切都能顯露出該有的效益。可惜,從這次的命案裡,卻讓我懷疑,輔導工作真的有進展嗎?人員與設施等確實有進步,但功能呢?

個人之所以有此感嘆,是因為命案發生之前,已經有位陳姓女學生也在同一地點,遭嫌犯以同一手法強擄未遂。我猜測,陳女返回後一定極為驚嚇,如果學校輔導工作的宣導足夠,她應該會向學校的安全或學務中心通報,理論上,也應該會到輔導中心求助;最起碼好友或學生社團應該也會有消息,然後一起避開同樣的危險。但理想的情況似乎沒有發生,以致會有後續的不幸消息。

本來我在猜想,如今網路發達,要傳達輔導理念應該比當年方便許多,推廣上應該比過去更有成效才對,可是陳女似乎沒有預期的反應,至少沒有想到輔導室的功能。當然輔導工作不是一針見效,所以也不能期待真能依照我的推論,只是適度懷疑,如果輔導功能可適度發揮,照理應該會有更合理且更理想的發展才對。畢竟事情也不是只有校安或學務單位可以處理,總希望如果輔導工作做得好,大學生社團也健全,而陳女也善用各項功能,相信整起事件今天會有截然不同的發展才對。可是如今似乎只有警界大調動,或路燈設置才算維護校安工作,這些到底只是表面工作呢?或確實是根本解決之道?

我因為抱持事情總會逐漸進步的想法,才做如此推想,反過來看,當然也知道可能是「愛之深,責之切」。畢竟時代應該是要進步的,但怎知成效沒有那麼合乎期待呢?此次女大生遭遇不幸,如果還是只停留在責怪警方、政界等,那就讓人失望了。

(作者是雄中前輔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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