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紫宸
公共政策經常可以有多面道理,甚難取捨,但又必須取捨。先不談美中台關係、以核養綠、多元成家、內需外銷孰重孰輕這些大議題,就從近日發生的一件「小事」談起。執政黨為了留住許勝雄,真除海基會董事長,並由法務部做了解釋︰民間代表董事,可以不必做財產申報。
不知道這事詳情的朋友,可能會誤以為這是一樁「弊案」,其實不然。許董事長為人溫和仔細玲瓏,與兩岸政界高層均有多年良好關係,於此兩岸關係日趨緊張的今日,是極少數綠藍紅白黃均可接受的海基會董事長人選。
可是我們的「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自立法以來,不斷被擴充解釋,現在不僅公捐的財團法人董事如工研院,就連只要有政府參與捐助的所有財團法人董事長,都需要每年向監察院「申報財產並允許民眾公開查閱」。
不要說隱私了,我們的財產申報制度,連家中骨董字畫、配偶的珠寶首飾、個人所有投資細節,都要鉅細靡遺的申報,甚至連三十年前開戶、早就廢棄不用且遺忘的銀行存摺,即便餘額只有五百元,都必須列入申報。
這種「陽光法案」是會照出皮膚癌的。
所以,曾幾何時,我們民間的菁英,早已沒有人願意出任任何與政府有瓜葛的公共團體,擔任協助經營治理的工作。高手在民間,試問沒了傑出高手菁英協助的國家治理,真的是人民之福嗎?
防弊大於興利的思維,可以休矣!
(作者曾任工研院知識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現為中華大學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