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潔
呂副總統批評前駐哥斯大黎加大使怠忽職責,連哥國外交轉向都不知情。但這只涉及個人能力與努力,外交部更應檢討的是在辦那一國的外交:中國外交,或台灣外交。
這個答案似乎很簡單,當然是辦台灣外交。但是從外交部對哥國斷交的反應來看,台灣仍不知不覺在辦中國外交。外交部聲明指責哥國在中國利誘威脅下,「罔顧六十多年邦誼」,以極不友好態度與中國建交,並終止與台灣的外交關係。
照外交部的紀錄,「中哥」一九四一年建交,但當時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與哥國建交的顯然不是台灣,而是「中國」。台灣民主化,確定自己主權國家地位,與中國無關,並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競爭中國代表,這種演變外交部與友邦是否有新的理解,把雙方邦交重新確定在「台灣」與地主國的關係?
與哥斯大黎加斷交更嚴重的問題是,它與中國的建交公報「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分。」那些主張「終極統一」的大中國主義者可能覺得這話不差,但哥國陳述已嚴重片面違反國際條約,對台灣造成重大損害。
哥斯大黎加是舊金山對日和約的簽字國,舊金山和約明文規定日本只宣佈放棄對台灣主權,在舊金山和約會議時,蘇聯集團對和約未規定台灣交給中國,還表示強烈抗議,但美國和英國代表重申條約的妥協結果,只要求日本宣佈放棄對台灣主權。
美國和英國與中國建交時,都只「認知中國人的立場」,勉強還可說並未逾越舊金山和約規定,但哥斯大黎加的措詞便違越和約明確意旨,外交部聲明何以未據此批判?舊金山和約仍是有效的國際條約,若要辦「台灣外交」,必需從這項和約的權利與義務出發,對外交工作重加檢討與策劃。
(作者為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