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四個月役期 如何練兵?

◎ 張博智

當前的國際形勢弔詭,兩岸情勢也相對緊張,因而引起各方對於國軍建軍備戰的省思與探討,其中有個重點:兵役制度是否由募兵制改回徵兵制?老實說,募兵制猶如射出去的箭已經無法收回,理由很簡單,那樣會「動搖」選票,任何政黨恐怕都不敢率爾倡議!

徵兵制的確可以節約國防預算、全民皆兵,且有相當役期達到訓練質量,問題是現在打的是科技戰,需要專精專業的軍人,再多短役期的義務役,充其量只是增加後備軍力而已,恐怕不及動員到位戰爭已然告終?

當初支撐改成募兵制的理由:年輕人都要當兵是人力資源運用的延遲與浪費!如果再將募兵改回徵兵制,這項理由依然存在,因為短役期並不足以養成專業專精的現代化軍人。

淺見以為,與其大肆更張兵役制度卻徒增紛擾而無法成事,不如就現有體制做適切調整與配套。

首先,應落實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之訓練。四個月雖然不長,但若落實訓練要求,仍能培養合格的步槍兵或戰鬥員。現行的癥結在於訓練鬆散,該要求卻不敢。為何不敢?主要是怕「出事」,而其關鍵則在於人員「混進」毫無標準。因此,應該建立入營體能與健康門檻制度,未達門檻者,必須提前入伍輔訓補強或限期自我改進,直至達到入營標準,方能正式服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有此機制,乃使入伍役男都能具備相當的體能與健康條件,消除潛藏的危險因子,進而持恆漸進的落實訓練要求。

其次,則要訂定結訓合格標準,未達標者,必須延訓直至合格。第三,形成訓練重點。訓期有限,訓練課目應該針對其防衛任務求精不求全,以塑造合格步槍兵或戰鬥員為目標。第四,役滿之後,確實管制動員教召,而其訓練課目亦應適切銜接,訓練尤須從實務要求,期能在保持之基礎上增進,以蓄積後備戰力。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後備攸關全民國防與心防之建構。近期,國防部因應各界關切後備動員所採取的興革規劃,平實而論,都具針對性與建設性,惟其必須嚴格管制加以落實,避免再淪為虛應故事,在在都需要朝野與國人摒除私念,以防衛固守台灣安全為中心思想,達成共識共行。

(作者是退役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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