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ECFA即將壽終正寢

◎ 林健次

世界貿易組織(WTO)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不歧視」;例如,每個會員國都應該被進口國課以相同的進口關稅。但有幾種例外,其中之一就是:簽有自由貿易協定或簽有過渡到「自由貿易協定」的協議的會員國之間,可以互相課以比較低的稅率。台、中兩國的ECFA 就是這種過渡協議,其附件「貨品貿易早收清單」裡面列出雙方在過渡期間要立即先給對方的關稅優惠。

根據WTO「關稅與貿易總協議」(GATT)第廿四條第五段C款(Article XXIV:5c)規定:任何過渡性協議必須在「合理期間」內完成自由貿易區的成立。WTO又在對「GATT一九九四第廿四條解釋的了解」中告知會員說:所謂「合理期間」除非特例才能超過十年。假如會員認為十年時間不夠充分,他們必須向貨品貿易委員會提供充分解釋,說明需要更長時間的原因。

ECFA早收清單中的關稅稅率執行到二○二一年一月一日正好滿十年。假如台、中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談不下去,那麼ECFA早收清單中的商品關稅又將何去何從,蔡政府與中國政府都不願表態。

筆者預測二○二一年一開始,蔡政府對中國來台的商品還是會用ECFA早收清單上的稅率。但遲早有一天,會有台灣企業從中國以外的第三國進口早收清單上的商品,並且要求比照與中國商品相同的待遇,即零關稅。面對這種情況,蔡政府有三個選項。第一,給第三國與中國相同的ECFA稅率,即零稅率。第二,廢除ECFA稅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在內,都用同樣的高稅率。在這兩種選擇中,中國商品都不再得到優惠,ECFA事實上將不復存在。

第三,對中國的商品仍給ECFA稅率,對其他國家則仍採較高稅率。假如蔡政府做這種決定,則關係的第三國可能循WTO爭端解決機制,將台灣對該國的關稅歧視告上WTO。不論台灣是否出席答辯,台、中之間自由貿易區談不下去的事實,當然導致自由貿易區談判失敗的宣告與ECFA的死亡。

第一與第三選項最後都會導致更開放、更多元與更競爭的進口市場,應會是蔡政府的選擇。另一方面,台商出口到中國的市場受到壓縮的結果,必將加速出口市場與供應鏈多元化、降低對中國的依賴。整體而論,ECFA的壽終正寢對台灣經濟的發展、穩定與安全是正面的。

(作者為留美經濟學博士,前淡江大學國企經營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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