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別把老師當「賊」防

◎ 林志翰

學校舉辦教師節敬師活動,辦公室裡的老師拿到任教學生親筆撰寫的卡片或是繪製的圖畫莫不開心萬分,紛紛po在臉書。老師,其實很知足,也很容易滿足。

另一個場景,學校人事處再三政令宣導教師節、中秋節不收禮,以免有觸法之虞!社會大眾一方面賦予老師是循循善誘學生心靈成長的角色,另一方面卻又對老師不大放心,嚴防死守,完完全全將老師當做「賊」來防。

平時上課時,老師們常常因為學生的表現有進步,請飲料、雞排或是頒發獎金稀鬆平常。從來沒有人擔憂老師們請一個班級學生的飲料費用動輒上千元,會不會花太多錢;教育主管機關或社會大眾卻很擔心老師們會利用職權之便收受禮物、中飽私囊。

老師不是賊!學校裡的老師們大多是無怨無悔地犧牲奉獻,過去那年代家長們會送禮討好老師的社會氛圍早已改變。學生私下送給老師一顆糖果或是一包餅乾,老師們均再三感謝。若有不肖老師假借職權斂財牟利,大可繩之以法,何必營造風聲鶴唳的教育氛圍,弄得人心惶惶。

人際相處需要尊重,學校這個單純的教育環境不該用防賊的思維來看待師生間的相處。當社會大眾看見老師們拿到一張卡片或圖畫就可以欣喜莫名,我們還要用幾近挑剔的濾鏡讓老師們動輒得咎、有志難伸,乾脆放手不管、明哲保身嗎?

(作者為教育工作者,台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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