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務實面對新冠疫苗問題

◎ 謝炎堯

人類對抗致命性病毒疾病成功,都是依賴接種疫苗,第一次是一九○三年的天花疫苗,第二次是小兒麻痺症疫苗。一九五五年沙克疫苗(Salk IPV)使用殺死的小兒麻痺症病毒製成,一九六二年的沙賓疫苗( Sabin OPV vaccine)採用去活性的病毒 (Inactivated virus)。目前世界各國在研發的新冠病毒疾病疫苗超過一百七十種,有五類製造方法,可是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資料,至今年八月底,只有十二個疫苗進入第三期人體試驗,其中四個是中國製造的。

九月三日的自由時報介紹WHO的疫苗共享計畫 (COVAX Facility),全球已有一百七十多國參加,日本也於九月初加入,WHO的疫苗共享計畫保證一旦有可用疫苗,可提供參加國百分之二十人口的疫苗量,但是美國沒有參加,可是川普總統保證美國國民一定能獲得遵守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的安全與功效黃金標準、經完整測試的疫苗。

目前世界排名第一的英國牛津大學和AstraZeneca合作的疫苗,美國早已提供十二億美元參加其團隊,訂購三億疫苗製劑,美國國內也有輝瑞藥廠(Pfizer)與德國生技公司BioNTech合作的疫苗在發展中。美國的FDA在二○○七年有七八五六人,經費預算十五億七千萬美元。我國的食品藥物管理署的人才和經費,沒有能力審核、監督和管理研製疫苗,可是卻「有條件的」核准三個疫苗第一期人體試驗,所謂「條件」是等補齊動物安全試驗文件後,才可進行人體試驗。

研發新型疫苗,需要投入數百億美元的資金,我國沒有審查、研發新型疫苗的龐大經費、人才和設備,請蔡英文總統縝密思考如何制訂我國對抗新冠病毒疾病的疫苗政策。

(作者為台灣大學醫學院內科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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