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暫緩知本光電審查

綠電應與生態共贏

◎ 賴榮孝

行政院訂下二○二五年光電總設置目標二十GW,相關設置法規卻跟不上政策推行步伐,讓台東知本濕地的生態面臨危機。縣政府招商設置光電廠,開發二二六公頃光電專區,其中一六一公頃為光電設施用地,面積相當六個大安森林公園;廠商以最高權利金得標,等同鼓勵廠商將光電板鋪滿,藉以換取最高獲利。

知本濕地是台灣唯一,也是東部最大的沒口溪草澤濕地;由知本溪及射馬干溪匯流而成的洪氾區,屬於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也是在地居民散心和釣魚的處所。包含草澤、海岸林、灌叢、草原、沙灘、湧泉等水陸鑲嵌的多元地景,形成整體性的棲地;受國際鳥盟認定為A1等級的「重要野鳥棲地」(IBA-TW040)。知本濕地記錄到鳥類有五十五科二一三種(全台為八十七科六七四種),保育類包含草鴞、東方白鸛、遊隼等三種一級、三十九種二級、九種三級;不論在台灣或國際的生態地理位置都為極重要的棲地,卻未能列入國家重要濕地,受濕地保育法保護。

筆者曾任行政院永續會委員五年,長期關心台灣永續發展;有些人認為環保是經濟發展的絆腳石,這是過時的觀念;目前世界對「永續發展」的公認概念,源於一九八七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我們」不只是政府、企業、平民百姓,也包含天地萬物。

生態價值的凸顯,除主管機關委託或廠商調查外,應採納特生中心的資料庫及廣泛收集在地或保育團體長年調查的資訊,只有更完整的生態資料,才能畫出生態敏感區,進而採取迴避、減輕、縮小和補償的策略。

不論民間或光電業者的生態調查結果都顯示,知本光電專區全區皆屬生態熱區,光電設置卻未迴避。地面型光電在生態環境面無審查機制把關,目前能源局已發出知本光電籌設許可,後續在農委會、營建署等相關審查階段,以現有法規也將以依法執行及政策為由,讓知本光電審查通過。

不論知本濕地或是崙尾東潮間帶,我們並非反對光電發展,而是希望重新檢視,釐清爭議;同樣生態豐富卻已施工的崙尾東潮間帶,未經環境及社會評估即設置光電的爭議,已是前車之鑑,希望行政院不要讓知本濕地重蹈崙尾東潮間帶的覆轍。惟透過公民參與和資訊公開,落實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才能創造綠電和生態共贏的前瞻大局。

(作者為荒野保護協會榮譽理事長、前行政院永續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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