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北社評論)大法官748與791兩解釋案的省思—婚與情

◎ 葉賽鶯

近年來對家庭造成震撼的,莫過於大法官二○一六年七四八與今年七九一兩解釋。前者將同志情人結婚合法化,後者則將婚外情除罪化,都引起部分人士的質疑與驚恐,但也讓同志有情人終成眷屬;而婚外情當事人雖難免民事責任,卻免除了刑罰枷鎖,警察、檢察署與法院刑事庭也免去了介入婚變的負荷,徵信社可能也少了些生意。真是婚姻與情感的糾葛,造成了幾家歡樂幾家愁。

同志情自古就有所謂斷袖之癖,而今不僅以出櫃之稱浮上檯面,如斷背山、喜宴、吉屋出租、螢姬物語等影劇,讓此一情感的描述更為生活化與生動化。同志情有可能就出現在我們的親友中,同志的家人初次獲悉時,總難免驚訝質疑,然如靜下心來,設身處地為他(她)倆的真摯深情所感動,則常以包容接納為家人收場。細思之,他(她)們的同志情,不也是多元社會的一環嗎?把缺憾還諸天地,讓他(她)們的情感也能以婚姻方式經營,對絕大多數的異性婚似也無害;他(她)們如育有兒女,兒女又有兩位爹地或媽咪照顧,比起讓他(她)們堅守單身,不是讓家庭更活潑更熱鬧嗎?

不同的是,婚外情背叛當年海誓山盟的情感,對另一半可能造成心理甚或健康的重大傷害。感情出軌的這方固應受譴責,只是情傷的事實已然形成,除非情傷受害人選擇原諒,破鏡或可重圓,否則婚姻破碎,父母子女親情可能離散受損,迷情者實應慎於動情之初。不過對背情者課以民事責任之外,宜否再以刑罰相加?背情者與第三者嚐到受罰的苦楚,固咎由自取,對受情傷的另一半或也可略消心頭的怨與痛;只是,在情字路上,這情債怎樣計較輸贏?

同志情人成為婚眷,是美事一樁,就讓我們祝福他(她)們吧!而婚外情造成傷害已成事實,曾有遭受婚變的親友選擇隨他(她)去吧。親友痛苦的經驗告訴我們,放人一條生路,也給自己一條活路;放下怨懟,更能活出精彩,開創不同的人生。縱然離異讓人傷痛,若日後背情者回頭是岸,也可能再續舊情,甚或覓得其他有情人,成就另一對佳偶。人生旅途上,婚與情合一,白首偕老,固為人人期盼稱羨,只是誰能預知情歸何處?但願即使在無情荒地上,也能展現一片有情天!

(作者為北社理事兼法政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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