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BMW728談拾得物管理

◎ 蘇天從

最近北部有一個分局偵查隊,前後任辦理拾得物業務的承辦人涉嫌侵佔拾得物,讓我想起37年前那個低薪匱乏的年代,有一位警大剛畢業不久的菜鳥在鄉下擔任外勤小主管,有一天,轄內交流道口,被棄置一部未懸掛大牌的BMW728,在當時,這部車是7系列的第一代,在台灣難以驚鴻一瞥,該車引擎號碼被磨損破壞,難以用當時的科技復原,大家費盡了辦法,始終未能找出車身背景,最後便以拾得物處理,等待公告拍賣。

這位涉世未深的菜鳥,有一天接到一位官的電話:

「你們保管的那部BMW,待會兒有人會去拖走,你配合就是了。」

奇怪了!按道理都是業務承辦人定期處理,未見長官直接個案處理,菜鳥忍不住的打電話向承辦人請益,承辦人回答他的疑難:

「壞人我來做,你跟來拖的人講:除了業務承辦人允許外,任何人不准擅自主張移動這部車,那怕分局長也一樣。」

原來這部車名義上是拖回上級單位,但事實上會「路過」有心人士安排的處所,那稀有、昂貴的零件可能被拆解或更替。

這個直白的菜鳥,好在遇到富有正義感的承辦人,甘願螳臂擋車得罪直屬長官,要不然日後會發生什麼後遺症,搞不好替別人去死都不知道。

警察受理拾得物,已多人進法院,或被處分,除了有些是自生貪念外,另有些是被誣陷訛詐,不可謂不慎。

最倒楣的是,多年前台北市有個派出所值班員警受理民眾報案,拾獲皮夾一個,他馬上拿著那個皮夾往裡面走,要找備勤的同仁出來後續製作筆錄等手續,但備勤同仁當著拾獲人面前打開皮夾,共同清點財物時,拾獲人堅稱拾獲時他有算過是八千元,怎麼經過值班的手,便缺少了二千元剩下六千元?

拾獲人找到一名律師議員出面,高格調的召開記者會控訴,這名律師與他的長官是南部同鄉,也有私交,長官不思疏通,也不派員詳查值班同仁有沒有從皮夾抽出二千元的可能,選擇了「犧牲同仁」的處理方式,不待檢察官說話,未等拾獲人提出告訴,主動將部屬移送法辦,還大言不慚的到處大放厥詞:「只有司法才能救同仁的清白。」

像這種官,同仁被誣攀不思幫忙解套,還落井下石,不顧部屬死活,跟那位威武不能屈、貧賊不能移的基層承辦人相較,也配當官?

因此,我總要教大家小心為上。受理拾得物前:對於金飾、鈔票,特別是外幣、有價證券要會同拾獲人到銀樓、銀行鑑定真偽、成色、重量,再打包共同簽名封緘。

受理中:對拾獲時地、經過,要記錄清楚,並問明是否通知其就讀學校、上班單位公開表揚?再開三聯單給拾獲人,並告知警方會依法公告,六個月內有人認領,會告知並可索取不超過一成的報酬,若超過六個月,保留好三聯單,可領回並擁有拾得物。

公告時:拾獲時地要清楚敘明,但拾獲內容、特徵就不能詳細盡述,例如拾獲用橡皮筋捲起來的五萬元紙鈔,只能寫數萬元,更不能公告四十張千元鈔、十九張五百元鈔、五張百元鈔,及用橡皮筋捲起來,否則定有膽大妄為的傢伙,依樣畫葫蘆的前來認領。

(作者業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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