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雙語教師先甄試後補證

◎ 張惠博

台北市教育局六月進行國中、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擬招募九十一名雙語教師,報名人數卻不及開缺數,最後錄取二十三人,僅佔缺額的四分之一。若雙語學校持續闢設,為了彌補師資缺口,只能改尋代理教師上陣。

台北市去年首創雙語正式教師培育機制,鎖定全國上萬名代理教師,今年再放寬資格,只要能夠以全英語教學、有意願成為正式老師,都可來報名應試,並切結在未來一年能取得國小或國中合格教師證書、取得英語流利能力證明文件,就有機會進入教學演示甄選,一年內通過相關審查後,可望在一一○學年成為正式教師。

台北市政府表面上放寬了,但其實仍脫不了傳統窠臼,且規定要在一年內取得合格教師證,就不甚合理。既然要放寬,就須顧慮初任教師的教學負擔與取得合格教師證書的雙重壓力,最實際且有效的放寬,就是先以全英語能力作為教師甄選的要件,俟教師受聘後,再由相關大學於暑期或夜間開辦教育學分專班,提供初任教師在職進修,修畢教育學程並取得合格教師證,二年應為合理的期程估算,也是呼應實際的雙語正式教師培育機制。

二○一八年,行政院責成教育部推動雙語教學,實施以來,卻因雙語師資匱乏,中小學校普遍難以聘到雙語老師。主要原因是師培生養成尚待數年,外師素質參差不齊、互動頻出問題、流動率也高。年輕一代不乏質優的英語人才,只因受限於教師任用規定,無法成為雙語教師。尤其,許多年輕一代,他們曾前往英語系國家留學並獲得英語有關學位,返國後也從事英語教學,對於外國的文化與本國文化的瞭解,更非僅具母語優勢的外師所能比擬,惟因未修習教育學分,不能成為中小學校的正式教師,在邁向雙語國家之際,徒然擁有絕佳的英語能力,卻絲毫沒有發揮的餘地,殊為可惜。

為解決雙語教學教師荒的問題,建議能比照公務機關,以約聘的方式,甄選擁有全英語教學能力的人,例如:有大學英文系授課經驗、領有大學英文講師證,不也是一種專業能力的證明嗎?讓他們有機會經由面試、全英語試教與甄審,通過後先以約聘教師聘之,待其取得教師合格證之後,再改聘為正式教師,以解雙語教師不足的燃眉之急,同時,也能讓擁有英語專業能力的年輕人發揮所長,雙語國家的願景將較易於實現,可謂一舉數得。

所以,只要改變目前先修畢教育學程、取得教師合格證,才有資格參加教師甄試的順序,改為先通過雙語教師甄試,再藉由在職進修修畢教育學程並取得教師合格證,應較為實際。

(作者為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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