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港版國安法下台灣基督教會的宣教使命

◎ 陳文珊

港版國安法六月三十日經中國人大常委會強勢通過,是日當晚經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簽署,正式生效。其立法過程不僅違犯了中英聯合聲明,其條文內容更與現代立憲國家的法律精神相左,不僅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公開審判等,更將管轄權擴及全世界,致使美澳加等多國宣布暫停引渡條例,並發布旅遊警示。誠如中央研究院學者吳介民所言,這根本不是「法律」,充其量,不過是中國為建立其霸權所採取的「封閉式壓迫體制」的管制工具。其懲戒或恫嚇的對象,不僅包括持不同政治見解的個人,提供人道救援的非政府組織,連向來地位超然的宗教信仰亦「刀懸頸上」。台大政治系教授明居正便表示,連在反送中運動期間出於好心提供示威群眾物資和協助的港台教會,業己「觸法」。

猶有甚者,政治評論家對港版國安法作出了令人驚悚的國際政治分析,或是以冷戰期間的柏林圍牆來譬喻,認為這預示了新冷戰時代的來臨,或是以二次大戰前納粹德國併吞奧地利和蘇台德地區來類比,預測其接下來要不是用軍武侵略弱勢鄰國,或持續以政經力量結合在地協力者干預周邊國家的主權行使。為著地緣政治的緣故,而成為命運共同體的台灣,旋即被認定是國安法手比劍指的下一個目標。

那麼,在強國崛起的新時代中,台灣的教會該如何發揮肢體相顧的精神,聲援宗教自由受到政權打壓的香港教會與社會?

毫無疑問,台灣教會應該持續聲援香港,捨棄偏安自保的心理。須知台灣位在第一島鍊的戰略地理位置,為中國對外勢力擴張的必取之道。現階段保香港就是保台灣,如果不想日後成為香港第二,除了加入全球抗中的陣營,別無他法。

當然,這不是沒有代價的,特別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9條到30條)業已將「透過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港府的憎恨及造成後果」(例如拍攝或報導香港警暴被境外媒體網站使用)入罪。

然而,台灣及第三世界本土神學的先覺黃彰輝早就指出,教會想保持政治中立不僅不切實際,更是不可能的事,一來,錯誤的政治決策可能導致生命毀滅,講求神愛世人而且要實踐愛人如己的基督教會,怎麼可能不關心政治;二來,挺身參與政治及社會公共事務,為弱勢者發聲,本是基督教對世界的政治責任。與之相反的「不關心不涉及政治的態度」,本身便是一種政治的抉擇,而且是最要不得的那種,專以附和隨從當局為務。

更何況,普世教會文獻業已肯定,宣教必須對上帝負責,這意味著,教會必須在聖經文本與處境的互動中進行,使聖經文本(text)得以重構並重新詮釋,對信徒的日常生活及社會發展能夠產生意義,另一方面,亦可以批判並轉化實況處境(context)的走向,使其得以與賜生命的福音相呼應。用黃彰輝的話來說,這是任何釘根本土的基督信仰所不可避免的雙重批判(double criticism),或是雙重摔角(double wrestle)。非其如此,無法讓福音(Text)可以真實地對處境說話,同其時,令福音的大能(the reality of Text)可以發揮作用,改變既有的現況。而這同時意味著,神學教育亦必須從教會導向,轉向世界導向,俾能更好地裝備傳道人進入複雜多變的世界,正確地辨識上主時候或契機(kairos)的徵兆。

在國安法迫害香港教會肢體,限縮宗教自由,甚至違反普世人權的此刻,淪於制式僵化的神學教育和教會應走出象牙塔,藉由跨學科對談、跨宗教對談,同國際社運網絡合作,向普世教會運動的成員發出呼籲,要求他們對亞洲緊張的情勢採取明確的信仰立場,向各國的政府官員、國會民意代表,乃至知識份子圈施壓,透過不同管道不同層面的外交途徑,持續提供港人人道援助,並要求聯合國派員赴港調查違反人權情事,對刻正蠢蠢欲動的中國極權政府,提出清楚的警示。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榮譽副研究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