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南海仲裁案公聽會記錄談起

◎ 沈建德

自由時報報導「美不認九段線 批中掠奪南海」,並提到「與二○一六年常設仲裁法院(PCA)就南海主權爭議的仲裁結果一致」。有深入探討的必要。

中國主張南海為其領海,除其所謂歷史的依據「九段線」之外,法律依據是一九四三年的「開羅宣言」,參考PCA在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公聽會記錄記載,中國外長王毅於該年八月六日在東協外長會議表示:「Seventy years ago, pursuant to the Cairo Declaration and the Potsdam Proclamation, China lawfully recovered the Nansha and Xisha Islands…」,意思是七十年前中國依照開羅、波茨坦宣言合法收回南沙、西沙群島。根據PCA公聽會記錄記載,菲律賓反駁曰:...the Cairo Declaration signed by Prime Minister Churchill gave no indication whatsoever that the South China Sea Islands were committed to China.意思是邱吉爾首相簽字的開羅宣言,並未有任何承諾南海諸島交給中國。

PCA最後接受了菲律賓的說法。

對台灣而言,這說法雖有瑕疵,若能善加利用,未嘗不是轉機,因為開羅宣言不但沒寫西沙、南沙歸還中國(當時叫中華民國),也沒寫台澎歸還中國,仔細看前後文就知道。台澎歸還中國是中國片面的要求,英美並不同意,且邱吉爾明白反對,堅持台澎由日本放棄,載在檔案,事實上邱吉爾也沒簽字,意思很明白。

四年前PCA裁定,中國對南海無主權,昨天馬英九拿來炒冷飯,藉著太平島島礁爭議批評說難道外交部認同「南海仲裁案」的判斷?馬英九顯然是在呼應中國拉台灣「維護南海主權」。更嚴重的是,我們的教科書、外交部網站還違反史實大剌剌的寫「開羅宣言台澎歸還中華民國」,比馬英九更令人擔心。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https://www.facebook.com/TPG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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