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化解私校退場危機 兩點建議

◎ 溫順德

免試分發上週放榜,全國所有高中職校,缺額七萬六千餘人,寫下歷史新高數字。以基北區各校為例,平均招生僅約三成,退場高峰警訊已至,教育當局必須正視。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今年就讀高中人數,約為廿萬五千餘人,到了民國一一四年,將下滑至十六萬多,每年短少將近八千。私校處境愈趨艱困,教團建議改變策略,標榜特殊教學方法,或推動全美語課程,積極思考轉型突圍,但效果卻有待觀察。目前退場條例草案,雖將高中職校納入,然仍過於偏重防弊,欠缺鼓勵退場誘因。如欲化解退場爭議,避免問題愈演愈烈,可由以下兩端著手。

一是鬆綁收費標準,建立公平競爭機制。私校校務運作經費,政府補助杯水車薪,幾來自學雜費收入。近年物價不斷飛漲,教師薪水逐年調升,健保退撫支出日增,辦學成本逐年上揚,私校為求損益平衡,一方面須撙節開支,難免影響教育品質;二方面解僱教職員,又造成失業的問題。政府鬆綁收費標準,允許學費浮動調整,並依物價指數波動,調漲雜費與實習費,讓有心辦學的私校,得以保有一線生機,存亡交由市場決定,才是公平正義做法。

二為釋出足夠誘因,鼓勵私校主動退場。私校受私校法限制,一旦學校解散清算,校產不得歸屬個人,學校勢必苦撐不退,師生權益如何確保?與其被動等待收攤,何如鼓勵自行退場?除祭退場機制棍棒,也得拿胡蘿蔔誘引。立法訂定落日條款,以三年為過渡期限,讓主動退場的私校,擁部分校產處分權,必能解決棘手問題。

當年政府缺乏遠見,積極鼓勵民間興學,私校櫛次鱗比設立,而今教育災難浮現,當局不能推諉卸責,任由學校自生自滅。企盼政府勇於承擔,行政立法兩端研商,棍棒與胡蘿蔔齊下,訂定周延完善辦法,展現大刀闊斧魄力,引領台灣走出風暴。

(作者現任高中校長,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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