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汰除恐龍法官 才是重點

◎ 李基勝

立法院為能早日通過司法院提出的《國民參審法》草案,於法定會期外加開臨時會。同時,民間團體不畏夏日炎炎在院外高呼改採陪審制,至少也應併行陪審與參審二制。

參審制的提出,陪審制的呼聲,不都是衝著消弭恐龍法官的問題判決而來嗎?然而恐龍只出現在司法界嗎?而不曾出現在其他部門嗎?不存在於民間嗎?既然如此,增設國民法官(參審制)或陪審團,就能反制恐龍法官嗎?如果可以摒除民間恐龍擔任國民法官或陪審員,為什麼司法界就無法汰除恐龍法官呢?如果司法界可以汰除恐龍法官,還非要增設參審制或陪審制不可嗎?這才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問題吧!

社會關注的司法事件若欠缺客觀、理性且深入的新聞報導與名嘴評論,而是充斥假「言論自由」之名者,撩撥愛惡情仇的激情聲浪時,必然引導民粹淹沒理性,致社會欠缺是非觀,遂難免有假「獨立審判」之名者,恣意於恩怨私情或譁眾取寵,繼續添亂於司法界,又將如何期許上訴審得以及時更正問題判決,糾彈制度足以汰除問題法官?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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