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大巨蛋 公私夥伴如何走出下一步

◎ 拱祥生

就在台北大巨蛋第三次建築執照變更即將核准時刻,眼看是要由遠雄繼續施工及營運,除了民眾關心的公安議題,巨蛋BOT案如何順利走下去,至少確保巨蛋品質無虞,這恐怕才是市府與遠雄團隊應該留給民眾最低限度的公共建設服務。

大巨蛋BOT合約本質是公私夥伴關係,台北市政府出資購地,遠雄出資金與技術(施工與營運),共同來完成巨蛋場館公共建設,提供民眾一個不受風雨干擾與欣賞球賽場館。儘管柯市長曾經想終止合約,但其代價過大,議會不一定同意,走到如今只有善後完工一途,而妥善合約管理才能維持巨蛋符合國際標準。

巨蛋BOT在規劃階段評估報告即認為自償性不高,廠商風險相對偏高,政府方自然應該在一開始就加強監督管理,讓專案能夠如期如質完成。但巨蛋從一開始建照取得時間就比原契約7.1.1節規定的一年延長成五年,然後同節規定取得建照後三年完工也跳票,即使原合約規定未符實際,也凸顯遠雄團隊不熟悉大型場館設計施工條件需要的合理作業時間。更嚴重的是,遠雄一○○年六月三十日取得建照後,一直到隔年一○一年四月才動工,整個大巨蛋合約看不出有人在管理,任憑遠雄自行決定工程愛怎麼做,就怎麼做。更有甚者,巨蛋外觀在取得建照後,還持續變更設計。

當工期嚴重延宕時,北市府又在一○四年發現七十九處未按圖施工,顯然巨蛋是邊修改設計邊施工,工程品質也有了問號。經過五年紛擾,在巨蛋即將復工時刻,北市府善後項目不是只有討權利金,而是應先解決施工階段BOT欠缺工程三級品管制度之不足,務實啟動巨蛋BOT合約管理機制,加強巨蛋工程品質查核,也有充分理由聘任獨立工程查核機構(例如:ICEV或IV&V等)進行BOT各工項驗證及施工費用查核。除了查驗,品質保證則應要求遠雄委託獨立機構(例如:ICE&ISE)對設計審查及施工監造進行稽查。這些在工程會已有進度與品質管理手冊可供參考。

任何紛擾終究會過去,但留下來的巨蛋還要存續超過五十年,將巨蛋品質和公安交給專業獨立機構進行工程品質查核與品質保證,應是北市府當務之急。

(作者為土木、大地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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