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常董會的橡皮圖章

◎ 陳彥希

彰化銀行十九日舉行年度股東會,並改選董事。官股財政部雖然如願以償取得五席的普通董事席次,但是當天下午新董事會推舉常務董事時,財政部才驚覺依據金管會去年的「準則」,他們指派的代表所取得的四席董事,根本欠缺擔任常務董事的資格。

金管會為提升銀行的經營績效,確保銀行董事能本於自身的學驗專業,於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修正頒佈「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九條第二項,要求銀行具有董事九人以上者,應有四位自然人專業董事;若設有常務董事者,其中三位常務董事必須是自然人專業董事。該項新規定頒佈後,曾引起業界疑慮,但根據證交所的宣導,這是金管會為避免董事因是「法人代表」而形同「橡皮圖章」,故於去年七月一日順利施行。不料,這次彰銀股東會選出的九席董事中,四席是財政部委派的代表,為遵守金管會減少「橡皮圖章」之要求,彰銀的三名常務董事必須是自然人專業董事,因而財政部所指派的四名代表,包括凌忠嫄,為免成為財政部的「橡皮圖章」,都欠缺擔任常務董事資格,當然也與彰銀董事長的職位無緣。

「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九條第二項的文字極為淺顯,不待細繹。從媒體報導看來,財政部指稱常務董事並無自然人董事規定之適用。這樣的說法,不但將該條項末句「其設有常務董(理)事者,應有三人以上具備前項各款所列資格之一」的規定視同空氣,更有二項錯誤:一是九名董事應有四名自然人專業董事,但設有常務董事者,反而只要三名,其邏輯完全不通。第二,常務董事會可經常執行董事會職權(公司法第二八○條第四項),對於權力等同於董事會之常務董事,當然不能由「橡皮圖章」擔任,否則「準則」之效果盡失。

金管會是全國最高的金融監理機關,負責「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組織法第一條),為提升銀行經營績效,防止銀行董事成為法人股東之「橡皮圖章」,妨礙銀行健全發展,金管會因而頒佈「銀行負責人資格準則」。財政部昨日卻悍然違反該「準則」,執意由所指派的代表擔任彰銀的常務董事,甚至董事長。金管會新任黃主委曾主掌保險局、證期局,更曾任代理主委及副主委,深諳自然人專業董事對銀行之重要性。新任副主委為司法官出身,精熟於法規之解釋及適用。面對財政部公然違反「準則」的作法,金管會能否大義滅親,堅持執法,在金融界樹立移木之信的典範,大家都在看。

(作者曾任法官、檢察官,現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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