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灣警察執法問題? 大哉問

◎ 王翔正

美國黑人佛洛伊德在手無寸鐵下被制伏在地上時,遭白人警員蕭文用膝部壓制其頸部九分鐘致死,引發全美大規模抗議。可見若警察執法處理不當,可能引來遍地烽火。邇來,新北市中和分局員警攔查交通違規壓制無照少年,甚至用腳踹頭,與新竹縣竹北分局員警追捕逃逸吸毒移工,連開九槍造成越籍移工流血過多致死等不符比例原則的執法過程,導致輿論撻伐。民眾期待的是員警依法攔查取締,並非使用暴力行為來完成執法作為。

然而,實務上,警方執法卻不能如同電影情節能夠回放,甚至慢動作重播,擁有足夠時間思考與釐清現狀,突發狀況一來,往往電光火石,短短幾秒鐘就需要本能式的反應作數個決定,可見執法中間比例原則的拿捏實屬不易。

績效的追求與法律的追訴:去年發生汐止員警騎機車追捕嫌犯自撞身亡、鐵路員警因補票糾紛遭刺殞命等事件,「為何要追車?」是個大哉問,回歸源頭討論:一旦放入績效目標值的框架裡,所有案件頓時有了「貧富差距」,促使員警汲於功利,出現取捨與追求,尤其現行專案日新月異,繁重績效壓力下,各項達成率多多益善。

日益險惡環境下,員警執行職務過程中往往面對不確定性的工作挑戰,甚至時常冒著性命危險去換取民眾安全,現地的英勇行為著實博得滿堂彩,但後續法律追訴與追償的結果卻都不盡如人意。

專業才是警察代名詞:近年來,全球城市安全指數台灣治安經常名列前茅,全國警察同仁平時不眠不休的默默付出功不可沒,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於二○一九年十二月公布「民眾對警察維護治安工作滿意度」之民意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住家與社區治安狀況之觀感」部分,民眾滿意度高達九十.一%,且民眾對「警察維護治安工作」滿意度達八十一.九%,都是歷年最佳表現。

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說:「效能是做對的事情,效率是把事情做對。」警察應精進「治安」與「交通」的本質工作,唯獨有專業才會贏得人民的尊重。

(作者現職公務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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