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回應6月8日姜皇池教授論述

◎ 司馬忠良

台大國際法權威姜皇池教授於六月八日貴報自由共和國針對建立海巡專屬航空機隊提出三點質疑,首先,姜皇池教授素來是敝人景仰的前輩,在此撰文系為澄清大眾之誤解並釐清目前世界潮流發展趨勢,純屬意見之交流,無涉空運管理專業優於國際法專業領域的爭議,宜合先述明,海委會在立法院提出政府提案第一六九二○號之七十五報告準備建立海巡航空機隊在現實中確實有其急迫性與必要性,因為中華民國「海、空一元化」的政策,是在十八年前參考香港政府飛行服務隊(GFS)的制度後所提出,如今背景早已不同,姜皇池教授如參照兩者法制規章與歷史脈絡將不難了解,其實當初台灣僅抄襲了一半,經過十多年驗證只是淪為任務支援單位,加上近二十年來的局勢變化,「海、空二元化」已成為目前國際間的主流發展,因為公務航空器的海上搜救是各項公務飛行任務中最需要裝備與技術專業者,是以美國、日本、韓國、中國,甚至國民所得遠低於台灣的菲律賓,近年均戮力充實海洋執法單位的空中投射能量與各式定翼及旋翼機隊。

關於何需建置海巡「有人」機隊,為何不仰賴無人機(UAV)的質疑,其實需從經費及制度面論之,因為無人機的造價並不便宜而且在空中作業的飛行認證尚有一段遙遠的路程要走,這也是為何德國在二○二○年宣布放棄採購每架單價達一.八億美金的MQ-4C海神偵察機原因,加上新冠肺炎COVID-19影響航空業進入寒冬,大量航空駕駛人力外溢且飛機製造商為減緩訂單流失速度,大幅降低航空器售價,所以與無人機價差的差距更加拉大。

另關於航空機隊駐地問題則大可放心,在高鐵與蘇花改通車後部分民用航空站的運量銳減至原本的三分之一不到,吾人可從政府公開的民航年報統計資料即可看出端倪,將蚊子機場移撥海巡航空機隊才是善用政府資源而不是浪費公帑;最後在預算排擠的疑問上,仍需以專業的角度審視之,海巡署為了提高二倍的海洋巡邏面積應變密度,啟動了第一波的「強化海巡編裝方案」,為了提高三倍的海洋巡邏面積應變密度,啟動了第二波的「籌建海巡艦艇發展方案」,五十年前歐洲各國的邊境警察巡邏還有在騎馬的,後來進步到開車,近年更是採用定翼機巡邏,大幅降低人員及預算的耗費,善用航空器執法提升效率方才有可能降低預算與公帑的開支!

(作者為國立大學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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