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高教展望》校外實習專法草案 躺9個月未送出

(資料照)

攸關每年10幾萬學子權益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高教為縮短學用落差,教育部自二○○九年推校外實習教育,至今每年十多萬名學子需赴業界修習學分,但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卻在行政院躺近九個月未送出;教團及學者皆呼籲,應將學生視為勞工,草案尚須檢討精進,避免美意難成。

教育部統計,一○六及一○七學年有廿萬七千多人次、十九萬八千多人次赴校外實習,實習機構約一萬八千家,過去卻發生實習生遭超時剝削、境外生淪黑工爭議等,學生實習權益需保護。

教育部去年推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擬將實習分一般型與工作型,賦予學校及實習機構禁止事宜與罰則,但草案遲未通過;教育部表示,該案去年七月送行政院審議,目前還在修正,待政院通過再依程序送立法院。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蘇子軒指出,大專實習擴張,醫護、社工等多科系都要實習,但專法仍認為學生學習為目的,不受勞基法保障,調查則顯示八成實習生自認跟實習單位具雇傭關係,仍憂企業用低成本聘僱,必修實習制度應檢討,與其訂專法,不如讓勞動部勞檢實習生,依法賦予一般勞工權益。

中科大校長︰不能過於理想

中國科大校長唐彥博說,專法有必要,但不能過於理想,如草案要求海外實習要每學期視察一次,但海外名額恐僅一到二人不等,派人視察太浪費,規範學校雜費收取限制也沒反映成本,加上部分產業的實習職缺很難跟上學生成長,不良企業剝削也難從學校端查找,建議應由政府要求企業提供,並給稅負減免誘因。

楊朝祥︰應結合勞動法規

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建議,學校應把實習生教育精熟,具備工作起始能力,可靠學制修改與濃縮達成,而實習生到職場,則應以勞工身分對待,如美國是給實習生新進員工待遇,國內勞動法規有技術生制度,應與實習專法結合,才能避免教育法規不足,想推實習縮短學用,若企業不配合,美意難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